第二十三條 注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圍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注冊申請。
以上可解釋為:注冊商標是針對詳細的商品名錄注冊的,不同商品類別可使用同名注冊商標,不侵權。
但是對于有一種情況例外,馳名商標有例外商標保護。
根據《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因此,若被模仿的商標是已經注冊的馳名商標,重名當然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