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防范他人侵權商標權有4法
商標一經注冊后,申請人便可享有該商標的商標專用權。如何更好的保護商標專用權,不僅需要行政執(zhí)法部門的協(xié)調,更是企業(yè)的重要工作。防止他人侵犯、危害自己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是企業(yè)必須重視的問題之一。除了要注意到上述所提的商標使用方面的相關問題外,同時還需注意并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密切關注商標注冊情況。
在商標申請期間,一定要密切關注商標注冊情況,同時還應注意查閱《商標公告》,一旦發(fā)現(xiàn)他人申請注冊的商標與自己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應當及時提出異議或爭議。
根據(jù)《商標法》第30條規(guī)定,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提出異議。而且《商標法》第41條第二款也有相關規(guī)定,對注冊不當商標或者對已經注冊的商標有爭議的,還可以自該商標核準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
2、經常對商標信息進行檢索。
企業(yè)需要經常對市場進行調查,要求各地推銷商及分公司注意市場上同類產品企業(yè)標識包裝,如果一旦發(fā)現(xiàn)侵權嫌疑時,需要及時加以制止,如果確定對方侵權的,有必要的話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設訴或向法院起訴。
3、加強商標標識的管理。
通過調查顯示,工商部門查處的假冒商標案子,有不少與注冊人對商標標識、包裝物的管理不善有很大關系。有些商標注冊人因保管不善,導致商標標識物被盜、流失;而有些真是因為對廢次標識物(包括印制過程中和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的廢次標識物)沒有進行有效的銷毀,甚至還有一些人會將這些標識物賣給收廢品的;有些是未對標識物印刷廠、紙箱廠等進行嚴格審查,這些標識物加工廠違背法律、合同和良心,會將商標加印數(shù)量并轉賣給他人等等;以上這些因素都是導致商標侵權案件發(fā)生的常見問題。
此外,還有一種情況則是產品經消費者消費后,產品包裝等標識物可能仍完好無缺,此時如果被一些不法之徒高價回收標識物,用以此進行假冒產品的制作與售賣。對付這種情況的最好辦法就是設計出產品經消費者消費后標識物即遭破壞的標識物,或者還可以將商標直接標在商品上。
4、注冊防御商標和聯(lián)合商標。
防御商標指的是指馳名商標所有者,為了防止他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標,而在非類似商品上將其商標分別注冊,這種在非類似商品上注冊的商標稱為防御商標。我國《商標法》對此并無明確規(guī)定。企業(yè)可以按一般商標分別在非類似商品上進行商標注冊,從容防止他人利用自己知名商標的聲譽。按國際慣例,這類商標一般都難以注冊,但是一經注冊,則及不可閑置不用,如果閑置不用的話怎會因此被國家商標主管機關撤銷。由于法律方面并未有明確規(guī)定,因此企業(yè)只能按一般商標分別注冊,注冊后必須使用,同時不可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該商標。但我國商標法對此種商標使用,規(guī)定的范圍很寬,包括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交易文書上,也包括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業(yè)務活動。因此企業(yè)只要在三年內使用一次,或做一次廣告,即可排除“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的這個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