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對于商標注冊中的初審公告做的相關介紹:商標的初審公告(3 個月)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后,符合《商標法》相關規定的,允許其進行商標注冊。并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審的商標自刊登初審公告之日起三月內沒人提出異議,該商標予以注冊,同時刊登注冊公告。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注冊生效,發放注冊證。商標的審定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后,對未違反《商標法》有關規定并符合的,允許其商標注冊,并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刊登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沒有人提出異議的,該商標予以注冊,同時刊登注冊公告。四個步驟:商標查詢(一天)—商標形式審查(1個月左右)—商標實質審查(12——48個月)—商標公告(3個月)—領取注冊證(2個月)。
提醒大家:在商標申請期間(未獲準注冊之前),請不要在使用中標注注冊標記(如:“注冊商標”、“®”等),可以標記 “TM”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