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逐漸提高,人們越來越注重視權利的保護,特別是對自己發明專利的保護。但實踐中很多人并不了解發明專利保護的是什么,所以很多人感覺自己的這個東西很新穎就去申請專利保護,這是很不好的現象。小編就為大家在下文淺要的分析一下發明專利保護的是什么。
一、發明專利保護的是什么?
1、產品發明(包括物質發明)是人們通過研究開發出來的關于各種新產品、新材料、新物質等的技術方案。專利法上的產品,可以是一個獨立、完整的產品,也可以是一個設備或儀器中的零部件。其主要內容包括:制造品,如機器、設備以及各種用品材料,如化學物質、組合物等具有新用途的產品。
2、方法發明是指人們為制造產品或解決某個技術課題而研究開發出來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藝流程等技術方案。方法可以是由一系列步驟構成的一個完整過程,也可以是一個步驟,它主要包括:制造方法,即制造特定產品的方法;以及其他方法,如測量方法、分析方法、通信方法等;產品的新用途。
二、發明專利的條文規定
1) 獨占實施權:指專利權人對其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依法享有的進行制造、銷售或者使用的專有權利;
2)進口權:指將專利權人在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經許可或授權,以經營為目的的進口專利產品的權利;
3)轉讓權:指專利權人將其獲得的專利所有權轉讓給他人的權利;
4)實施許可權:指專利權人通過實施許可合同的方式,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并收取專利使用費的權利;
5)放棄權:指專利權人在保護期限屆滿前的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聲明或以不交年費的方式放棄其專利權的權利;
6)標記權:指專利權人享有在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容器上、說明書上、產品廣告上作上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
7)專利權的終止根據其終止的原因可分為:(1)期限屆滿終止:發明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20年,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10年,依法終止;(2)未繳費終止:專利權人未照規定繳納或繳足年費及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8)如果錯過了繳納年費的時間,可以在申請日起六個月內補交,但要繳納滯納金。如果超過了六個月,可在收到專利權終止通知書兩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權利恢復手續,補交年費和恢復費。如果已經超過了上述時間,則專利權終止,無法恢復,申請人只能對其進行改進后重新申請。
9)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
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后,專利權人有權制止任何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為生產經營的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專利產品,或使用專利方法,或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由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后,專利權人有權制止任何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為生產經營的目的制造、銷售或進口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發明專利保護的是產品的發明和新的方法的發明的保護,一定要注意專利法規定的不能申請發明專利保護的情形,如果隨意申請,對國家工作人員來說是一種極大的負擔,而且浪費自己的時間和金錢,很不劃算。如果對發明專利還有不明白之處,小編建議去高航網站咨詢我們的知識產權顧問,很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