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施其專利的權利。專利法意義上的實施,對發(fā)明或?qū)嵱眯滦蛯@?, 包括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和進口五種行為:對于產(chǎn)品專利,專利權人可以自己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和進口其專利產(chǎn)品;對于方法專利,可以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chǎn)品;對外觀設計專利而言,包括制造、銷售和進口三種行為。
(2)允許其它單位和個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即專利法所稱的“許可”。通過許可合同,被許可方不取得專利權,只取得專利實施權,即為生產(chǎn)經(jīng)營目的制造、使用、銷售和進口專利產(chǎn)品或使用專利方法的權利。許可必須訂立書面合同,被許可方必須向?qū)@麢嗳酥Ц妒褂觅M。
?。ǎ常┙蛊渌鼏挝换騻€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專利權人有權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其專利。這項權利體現(xiàn)了專利權的排他性,是專利權最重要的方面。
(4)請求保護的權利。當專利權受到侵害時,專利權人有權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處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管理機關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損失。當事人任何一方對專利機關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當事人在三個月期滿未起訴,又不執(zhí)行決定的,專利管理機關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專利權人或其利害關系人也可以不通過專利管理機關,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保護其專利權。
(5)轉讓其專利的權利。
?。ǎ叮┓艞壠鋵@臋嗬?。放棄也是對專利權進行處分的一種方式。放棄可以通過向?qū)@痔峤粫嫔暾埖姆绞竭M行,也可以不交年費的方式實現(xiàn)。
?。ǎ罚┰趯@a(chǎn)品或者該產(chǎn)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專利標記可以是“中國專利”或類似的詞句。專利號是專利局在授予專利權時賦予的順序號。專利法規(guī)定,如果其他人侵了專利權人的這項權利,假冒其專利,和將非專利產(chǎn)品或?qū)@椒俺鋵@a(chǎn)品或?qū)@椒ǖ?,專利權人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自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