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轉化是科技創新活動全過程的“最后一公里”,成果轉化是否順利,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科技創新活動的成敗。因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中,科技成果轉化能力也是作為評價企業創新能力的重要指標。
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在高企評分占比中占有30%的比重。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得分的高低,直接影響著企業能否順利通過高企認定。本文從科技成果轉化的定義、形式、評分標準、高分攻略四個方面,幫助大家理清科技成果轉化在高企認定中的申報邏輯,給出企業在科技成果轉化能力方面要想取得高分的一些實用建議。
01
什么是科技成果轉化?
在這里,我們首先需要明確兩個概念,什么是科技成果?什么是科技成果轉化?在我們服務企業的過程中發現,很多企業都將這兩個概念混為一談,認為企業擁有多少個科技成果,就代表企業有多少項科技成果轉化。
這顯然是一個錯誤的理解。想要搞清楚兩者之間的區別與關聯,我們還是先從定義展開。
科技成果,是指通過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成果(專利、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
科技成果轉化,是指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對科技成果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新產業等活動。
根據定義,科技成果和科技成果轉化有一個時間上的先后順序,是先有成果,后有轉化。企業獲得了科技成果,不代表企業就有能力對其進行了轉化。
02
科技成果轉化形式有哪些?
按照《認定指引》,科技成果轉化形式包括:
1、自行投資實施轉化:就是企業自主研發而形成的科技成果。
2、向他人轉讓該技術成果&許可他人使用該科技成果:就是指企業將自主研發的科研成果以不同的形式給他人使用,并已獲得相應的技術性收入。
3、以該科技成果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以該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折算股份或者出資比例&其他協商確定的方式:指以合作等方式進行轉化,多見于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學校之間,合作形式多樣化。
03
科技成果轉化評分標準?
按照《認定指引》由技術專家根據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和近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進行綜合評價。
04
如何提升科技成果轉化的得分?
一、保證數量足夠
企業的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分數是由技術專家根據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和近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進行綜合評價。
想要拿到30分,就需要近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5項 ;也就是說,至少要近三年的科技成果轉化數量≥15個以上,成立未滿2年的要≥10個。(建議:數量最好多于15項,因為專家在評審過程中也許會否認其中一兩項。)
二、確保質量過關
需要注意的是,成果轉化的只是單純地湊數是沒有意義,能夠得到評審專家認可的科技成果轉化才是有效的轉化。
那么,企業想要確保科技成果的轉化獲得評審專家的認可,那就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1、理清邏輯關系
科技成果與科技成果轉化結果是兩個概念,不可本末倒置。舉例來說就是一個發明專利轉化成了一個產品,而不是一個產品轉化成了一個專利。
此外,還需要知道科技成果轉化的原則是“多對一”,但是不能“一對多”。也就是說,一個科技成果分別在國內外轉化的,或轉化為多個產品、服務、工藝、樣品、樣機等的,也只計為一項。
2、充實說明文字
2016年起高企認定新增了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這一要求,因此,需要總體上將科技成果轉化描述的清晰、準確、充實。
3、豐富證明材料
無論是科技成果還是轉化結果,都需要大量的材料來支撐。過去不少企業因為申報人員對科技成果轉化概念比較模糊,雖然實施了成果轉化,但是材料沒組織好,未能拿到高分。要想拿高分,必須對科技成果轉化的要求理解到位,并組織好相關證明材料。
05
科技成果轉化注意事項
第一、科技成果轉化評價的數據,考察的是近3年內,指的是企業申報前的連續3個會計年度,不包括申報當年。也就是說,成果可以不在近3年,只要轉化發生在近3年就可以。
根據“先有成果,后有轉化”的申報邏輯,申報當年取得的科技成果是不可能用來進行科技成果轉化的。
第二、同一科技成果分別在國內外轉化的,或轉化為多個產品、服務、工藝、樣品、樣機等的,只計為一項。多個科技成果轉化為1個產品的,算多個轉化,計為多項。
第三、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強弱不以是否形成銷售收入為判斷依據,而是以符合要求的科技成果轉化數量為判斷依據。
年均5項成果轉化,就可以判定為符合A檔標準(25-30分),在同檔次得分的情況,轉化能力的強弱,專家會參照銷售收入。比如,如果是形成產品,提供銷售合同和銷售發票,可以認為在A檔里轉化能力強,可以給最高分30分。如果是形成樣品樣機,提供的是樣品樣機的圖片,可以認為在A檔里轉化能力弱,可以給最低分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