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查詢盲期導致
商標統一審查,商標總局不可能在當天將所有商標錄入系統,查詢的數據往往都是一個月以前的數據。假如申請人要查詢的商標,在一周以前有人申請了,此時是查詢不出來的,這個風險也是無法避免的。
02、他人已先申請注冊
商標局在對商標進行審查時,首先對該商標在數據庫中進行檢索。如果發現同一商標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被多人提起商標注冊申請的話,就會根據“在先申請”原則,駁回后提出申請的企業或者個人。
03、侵犯了“在先權利”
我國商標法規定:“在注冊商標申請人提出注冊商標申請以前,他人已經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護的權利不得侵犯。”在申請注冊商標時如果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姓名權、肖像權等在先權利,商標也會被駁回。
04、商標近似被駁回
兩個商標在文字字形、讀音、含義、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整體結構、立體形狀、顏色組合商標近似,容易令公眾產生誤認或混淆的,一般會被認定為近似商標而被駁回。一般來說,在商標取名和logo商標設計時,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產生傍名牌的想法,則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認定為近似商標而被駁回。商標近似是最常見的駁回原因,也是最容易產生誤判的地方,所以要謹慎對待。
05、違反強制規定導致
違反強制規定的商標包括:沒有顯著性、帶有夸張性宣傳、有不良影響等許多原因。如:29類辣翻天商標被駁回,理由是沒有顯著性。3類蓯蓉商標被駁回,理由是通用名稱。
06、商標查詢不利導致
從目前的商標注冊情況來看,大多數商標都是通過代理機構來完成的,代理機構專業水平不一而論,遇到不專業或經驗少的代理,也很容易因查詢不利導致商標被駁回,所以,在選擇商標機構時,比較服務才是最重要的。
這個時候,你懂得。
以上就是商標駁回的常見原因。從上述原因可以看出,其實只要做好的前期的商標查詢和準備工作,就可以極大的降低商標駁回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