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2022年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根據實際抓好落實。
湖北省知識產權局
2022年4月26日
2022年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持續深化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國知發運函字〔2022〕46號),嚴厲打擊知識產權違法違規代理行為,維護行業秩序,促進我省知識產權服務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現狀,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依據《專利代理條例》和《專利代理管理辦法》,以實施《湖北省知識產權服務能力提升工程行動計劃(2022-2025年)》為主線,轉變行業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積極推進“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和跨區域協同檢查,持續保持高壓態勢,確保專項整治勁頭不松、措施不軟、勢頭不減,有效維護行業秩序,有力提升代理質量,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服務業對我省創新創造的推動作用。到2022年底,查辦一批典型案件,整頓一批執業不規范行為,撤回一批非正常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服務行業秩序得到明顯規范,服務能力得到明顯提升,知識產權服務營商環境得到進一步優化。
二、主要任務
(一)加大對重點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1.嚴厲打擊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惡意商標申請行為。持續嚴密監控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和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申請行為,及時約談相關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師,限期整改。從嚴查處反復代理、大量代理、撤回后再次提交、惡意搶注、囤積商標等主觀惡意明顯、嚴重擾亂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報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從重處理,并將非正常專利申請、惡意商標申請整治情況作為知識產權保護績效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分階段通報到各市州。
2.嚴厲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圍繞國家知識產權局轉辦線索及投訴舉報線索,結合日常檢查,上下聯動,重拳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嚴肅查處出租、出借資質行為,以“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出租、出借資質的機構,堅決執行“雙處罰”,從嚴認定違法所得,加大罰款力度,并及時公開、集中公示行政處罰決定書。
3.嚴厲打擊偽造變造公文、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等違法代理行為。開展專利、商標代理檢查時,隨機抽查有關業務檔案,結合日常舉報投訴等情況,及時發現偽造、變造法律文件、印章、簽名等行為,依法依職責快速立案查處;對詆毀其他代理機構、虛假宣傳、欺詐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三無機構等嚴重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4.打擊電商平臺違法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為。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本地區電商平臺指導,加強對平臺機構線上開展知識產權代理服務行為的監控和違法行為的取證固證,督促其依法落實經營者資質、服務質量、廣告宣傳等的審核把關和監督責任,及時關停違法代理商鋪、刪除鏈接,規范新模式知識產權代理服務,對存在不良經營行為的,及時整改約談,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建立健全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積極協調廣告、價格、反不正當競爭等執法部門開展聯合執法監管工作,提升綜合整治效果。
(二)推動知識產權代理信用分類管理與“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常態化運用
將“藍天”專項整治行動與專利和商標代理行業“雙隨機、一公開”檢查計劃同部署同推進,2022年6月前,依據《專利代理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湖北省市場監管局關于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的意見》將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分為信用風險低(A類)、信用風險一般(B類)、信用風險較高(C類)、信用風險高(D類)四類,并將信用風險分類高、較高機構和人員列入“雙隨機、一公開”重點檢查對象。全面實施對重點機構和人員檢查,建立重點監控機構、重點監控人員名單,按照專利代理機構、專利代理師監管檢查表中的28項內容逐一核實,突出機構代理師簽名情況、專利代理師社保繳納證明的核查,檢查代理機構涉及的非正常專利申請是否應撤盡撤、應辦理變更手續的是否及時辦理、分支機構是否依法備案,核查專利代理師是否自行接受委托、是否同時在兩個以上專利代理機構從事專利代理業務等。對于檢查發現的違規行為,情節輕微的,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涉嫌違法的,移交有權執法機關查處。探索建立專利代理、商標代理“白名單”制度,加強對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運用,開展代理信用風險預警,推進信用聯合激勵與聯合懲戒,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三)切實加強行業自律
發揮省、市、區知識產權服務行業協會自律職能,加強自律機構建設,積極主動查處和懲戒違反行業自律規范的行為,對違反自律規定的會員單位及時作出懲戒,對違反職業道德的非會員單位依規依責予以曝光譴責。積極配合支持違法違規案件查辦工作,開展規范經營自律倡議和“行風建設年”系列主題活動,完善宣誓和實習培訓制度。加強優秀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培育,組織開展代理典型案例推薦和先進管理經驗交流,引導機構樹立質量優先的價值導向,優化行業發展環境。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保障。各市州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加強部門協作和區域協作,落實職責分工,集中力量推進整治工作。
(二)務求工作實效。各市州要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通知和省局工作方案,對轄區內專利代理機構及分支機構、專利代理師、商標代理機構及其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開展全面排查,對通報的重點監控名單重點檢查,確保檢查對象無遺漏、檢查內容無遺漏,促進知識產權服務行業規范發展合法經營。
(三)注重宣傳引導。各市州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各類媒體、市場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等,向社會公眾公開“藍天行動”主要內容和舉報投訴電話。及時公示、公開曝光查辦的典型案件和納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機構、從業人員,在輿論上保持對知識產權代理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
附件: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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