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現將《江夏區支持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江夏區支持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鄂政發〔2018〕10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漢市加快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規〔2019〕1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漢市促進中小企業穩健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規〔2021〕5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動我區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現代服務業集聚發展
(一)對首次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和年度考核優秀的市級服務業集聚區(園區)的,在享受上級獎勵資金的基礎上,按照1:1的配套支持分別給予集聚區(園區)運營管理機構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建園補貼。補助資金主要用于集聚區(園區)規劃編制、招商運營和公共服務平臺及設施建設。
(二)對統一招租、統一管理的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園區)運營主體,入庫企業戶數首次達到10戶、20戶、30戶的(企業戶數以統計部門提供為準),分別給予運營主體10萬元、30萬元和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對市級及以上服務業集聚區(園區)內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可參照區內工業企業享受相應的扶持政策。
二、支持現代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融合發展
(一)對新列入國家、省、市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的企業,按照上級支持資金標準給予1:1配套獎勵。
(二)鼓勵金融機構對列入市級以上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企業(項目)加大中長期貸款和信用貸款支持。鼓勵政策性擔保機構和保險機構提供融資增信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
(三)對制造業企業實施主輔分離后并新設立的納入統計范圍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000萬元以上,給予原制造業企業30萬元獎勵。
三、支持現代服務業高端化發展
(一)鼓勵企業申報武漢總部企業。對經認定的武漢總部企業,在享受市級獎勵的基礎上,按照市級獎勵標準給予1:1的配套支持。
(二)鼓勵企業發展線上經濟。對納入武漢市線上經濟重點企業(平臺)名錄庫的企業,在享受市級獎勵的基礎上,按照市級獎勵標準給予1:1的配套支持。
(三)支持服務業龍頭企業的發展。對首次進入到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湖北服務業企業100強、武漢服務業領軍企業、武漢人力資源服務業領軍企業的民營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在享受上級獎勵資金的基礎上,按照1:1的配套支持分別給予企業100萬元、8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支持服務業重點企業提升。對年度營業收入排名全市前200名、且年度營業收入和年度繳稅額同比增幅達到20%以上的法人單位,在享受市級獎勵資金的基礎上,區級按照l:1的配套支持給予20萬元的年度經營貢獻獎。
(五)鼓勵服務業企業品牌創建。對我區新認定為馳名商標、地理標志商標和中華老字號的服務業市場主體以及對我區新認定為湖北服務業名牌和湖北老字號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在享受市級獎勵資金的基礎上,區級按照1:1的配套支持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六)鼓勵“四新經濟”加快發展。深化“放管服”改革,積極培育壯大“四新經濟”,對各類發展主體在市場準入、執法監管、風險防控等方面實施包容審慎監管,為“四新經濟”發展營造良好外部環境。
四、支持服務業企業發展壯大
(一)鼓勵企業“小進規”“小進限”。對首次納入規模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在享受市級獎勵的基礎上,按照市級獎勵標準給予1:1的配套支持。對首次納入限額以上統計的商貿業企業,在享受市級獎勵的基礎上,區級給予5萬元的配套支持。
(二)支持成長型企業加快發展。對首次進規進限的企業,自企業進規進限次年起五個統計年度內,年度營業收入和年度納稅額同比增長率連續三年達到20%以上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成長獎勵;年度營業收入和年度納稅額同比增長率連續五年達到20%以上的,一次性給予60萬元成長獎勵。原則上單個企業獎勵總額不超過企業區級地方財政貢獻。
(三)支持企業上市。對工商營業執照注冊地和稅務登記生產經營地在我區的企業,在京滬深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以及對在與中國證監會簽署監管備忘錄的國家和地區交易所上市(包括直接上市和間接上市)的企業,在享受市級獎勵資金的基礎上,區級按照1:1的配套支持分別給予企業300萬元和200萬元獎勵。對在2022年1月1日以后成功上市或者將上市公司遷入我區的,給予相應獎勵(境內上市300萬元、境外上市200萬元)。
(四)對年營業收入過5000萬元的規模以上其它營利性服務業企業和年營業收入過1億元的規模以上交通運輸業服務業企業,其年營業收入同比增幅達到20%、30%、40%及以上的,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獎勵,原則上單個企業年營業收入獎勵總額不超過當年企業區級地方財政貢獻。
(五)對年營業收入過10億元的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不含住宿餐飲企業和批發零售企業),其年營業收入同比增幅達到15%、20%、25%及以上的,分別給予30萬元、40萬元、50萬元獎勵,原則上單個企業年營業收入獎勵總額不超過當年企業區級地方財政貢獻。
(六)對限額以上住宿餐飲企業年營業收入超過500萬元、1000萬元和2000萬元的,其年營業收入同比增幅達到20%及以上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30萬元、40萬元,原則上單個企業年營業收入獎勵總額不超過當年企業區級地方財政貢獻。
(七)對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企業年營業額過1億元、5億元、10億元以上,且年營業額同比增幅達到20%及以上,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獎勵,原則上單個企業年營業收入獎勵總額不超過當年企業區級地方財政貢獻。
(八)加大人才引進力度。企業入選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湖北服務業企業100強、武漢服務業領軍企業的,對其重點引進的稅前年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高級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在落戶、購房、家屬隨遷、子女入學、出入境等方面,由各有關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按照屬地原則提供便利。
五、其他事項
(一)本政策適用于登記注冊、稅務登記和統計關系均在本區的企業,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納稅,誠信經營,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二)區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納入預算,用于支持促進全區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年度安排的專項資金額度根據當年區級財力和實際兌現需求情況確定,可以在支持的領域內統籌調劑使用。
(三)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和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共同做好相關領域支持對象認定、獎勵資金兌現并制定相應實施細則,鼓勵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兌現政策。對于推動全區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貢獻突出的企業,可采取“一事一議”給予獎勵扶持;如同一企業(單位)同類事項同時可享受本區其他文件規定的同類扶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持。
(四)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由區發改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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