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兩個階段:
國際階段是國際申請審批程序的第一階段,這個階段是申請人在向受理局提出國際申請以后要進行的審批流程,包括:
1.國際申請的受理
中國個人或單位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的國際申請,國際階段中除國際公布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統一進行外,其它程序都在中國專利局里進行。
2.形式審查
是指審查其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區別于實質審查,不對申請技術的創作性、新穎性、實用性進行判斷。
3.國際檢索
國際檢索是指中國專利局按條約的規定對國際申請主題進行檢索,找出與其相關的文獻并指明其相關程度。通常中國專利局在自國際申請日起4個月內作出國際檢索報告。
4.國際公布
這個過程就是對專利進行公開的過程,和國內申請的相應流程類似,公布后,所申請的項目會得到一個公開號。
5.國際初步審查程序
國際初步審查不是必備的步驟,是可以選擇的,是指中國專利局根據申請人請求對國際申請進行審查,并對請求保護的發明看來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工業實用性提出初步的、無約束力的意見。通常中國專利局在收到國際初步審查要求之日起9個月內作出國際初步審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