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設計也是有專利權的,那么外觀專利有效期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呢?可能有些人對于外觀專利權有效期不是很了解,就更別說相關的法律規定了,所以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解答一下。
一、什么是外觀專利權有效期
外觀專利權有效期是一個廣義的概念,其核心是指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對自己的發明創造的排他獨占權。專利申請授權后,專利權肯定受到保護,但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至授權前,權利也受到保護,只是程度不同,表現形式也不同。
以發明專利申請為例,自申請日起至該申請公布前,這時申請處于保密階段。這一階段對其權利的保護表現在對該發明專利申請后同樣主題的申請因與其相抵觸而將喪失新穎性,不能授予專利權。自該申請公布至其授予專利權前這一階段是“臨時保護”階段。在這期間,申請人雖然不能對未經其允許實施其發明的人提起訴訟、予以禁止,但可以要求其支付適當的使用費。如果對方拒絕付費,申請人可以在獲得專利權之后行使提起訴訟的權利。這一階段申請人只有有限的獨占權。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專利權期滿時應當及時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并將專利申請文檔轉入失效庫。
二、外觀專利有效期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二 條有明確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 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 起計算。 發明專利20年,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 專利10年,均從申請日開始計算。
我國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期限為10年。在1993年申請的外觀設計中,獲得專利權并且專利權保護期限達到10年的不到10%。大多數人申請專利只為獲得專利權證書,從而獲得職稱、稅收等方面的利益。因此其在獲得專利權之后并沒有將專利適用于工業商品生產的意識,很多專利因為專利權人的原因而喪失了專利權。有的專利權人則只為獲得短期商業利益,并不將其作為自己的一種品牌產品長期占領市場。而對于一些實力雄厚且具有戰略眼光的大企業來說,他們希望自己的產品可以長期占領市場,獲得法律有效保護。對他們講,10年保護期較為短暫。
對于外觀設計,其保護期限在各國法律中不盡相同:外觀設計在日本的保護期為自核準注冊之日起15年;在德國,其保護期限為自申請之日起20年;在英國,其保護期為自注冊之日起5年,可延長4次,每次5年;在美國,其保護期限為自核發證書之日起14年;在法國,其保護期限為自申請之日起25年,經注冊人聲明還可延長25年??梢娢覈庥^設計專利保護期限與發達國家相比較為短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