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護對象不同
外觀專利和著作權(版權)的區別
外觀專利:保護對象是工業產品的設計,具體而言外觀專利保護工業產品的色彩、圖案及外形設計。
著 作 權:保護對象是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與外觀專利重疊的部分是主要是藝術創造品(尤其是美術作品)的圖案及構思。
二、權利內容不同
外觀專利:由財產權構成,主要包括實施權、許可他人實施權、轉讓權。相對較為簡單,
著作權:由人身權和財產權兩部分構成。其中的著作人身權部分又稱著作精神權利,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具有不可轉讓性、永久性的特點。著作財產權部分則主要包括使用權、許可使用權力、轉讓權、獲得報酬權等,具體而言,著作權的使用權是指以復制、發行、出租、展覽、放映、廣播、網絡傳播、攝制、改編、翻譯、匯編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
三、獲權前提不同權
外觀專利:專利法要求“不屬于現有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征的組合相比應該具有明顯區別”,簡而言之,外觀設計專利要求“獨一無二的首創性”。但需特別說明的是,實際上我國的外觀專利目前僅進行形式審查,因此通常都會予以授權。
著 作 權:作品完成后自動產生著作權,只要是獨創的作品,不論其是否與已發表的作品相似,均可獲得獨立的著作權。
四.取證途徑不同
外觀專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又稱專利局)提出申請,通過審查后發出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辦理手續后授權并發出《外觀專利證書》。
著 作 權:著作權自動產生,不必經過登記或審查。但獲得著作權和取得著作權證書是不同的概念,如需取得著作權證書以起到確權目的,需向中國版權中心提出申請,登記后發出《作品登記證書》。
五.保護區域不同
外觀專利:遵循地域性保護原則。中國外觀專利僅在大陸地區(不含港澳臺)受到保護,如需在國外受到保護,需向對應國家提出申請。相對應的,國外專利在國內也不受直接保護。
著 作 權:著作權通常是自動產生的。作品完成后不必辦理手續,就可以根據有關原則獲得有關國家的著作權法保護。此外我國參加了《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因此我國登記的著作權在172個締約國享受國民保護待遇。
六、保護期限不同
外觀專利:國內外觀專利自申請之日起保護十年。
著 作 權:公民的著作權的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五十年:法人作品和職務作品的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五十年。
七、維持費用不同
外觀專利:需每年繳納專利年費,分階段遞增,未繳納年費視為放棄權利。
著 作 權:版權登記實行自愿原則,取得作品登記證后不需要每年繳費。
八、維權依據不同
外觀專利:受專利法保護。前文提及目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只進行形式審查,而對其是否存在不符合授予專利權條件的缺陷以及具備新穎性、創造性這些實質要件進行檢索、分析和評價,發生外觀專利侵權糾紛時,專利權人通常需要首先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專利權評價報告,在有正面評價報告的前提下,外觀專利維權力度較大。
著 作 權:受著作權保護。著作權并不要求保護的作品是首創的,而只要求它是獨立完成的,是否獨立完成有時無從分辨,相對專利容易規避。
綜上所述,外觀專利和著作權有種種不同,但從知識產權保護的角度,兩者其實可以互為補充。譬如申請專利的產品如果涉及到平面作品,申請著作權可以保護作品在各種產品及宣傳渠道的創造保護,而不限于該項產品本身。而對于平面作品來說,如果應用在產品包裝上時,除申請著作權外,還可以申請外觀專利來取得更有力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