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專利技術沒有通過審查的時候或者是專利申請成功的但時候卻被他人無效了怎么辦?這個時候可以通過專利行政訴訟的手段來挽救自己的專利技術1
專利需要我們加以保護,當專利人的專利技術受到他人侵權的時候,或者是專利技術受到異議的時候可以通過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專利技術免受侵犯,解決專利技術的糾紛等問題可以通過協商,如果協商,當協商不管用的時候就需要通過專利行政訴訟的手段來解決專利涉及的問題了;最終由法院來解決問題。
那么關于專利行政訴訟,是由哪些原因影響的呢?一般而言專利分為兩個方面的專利訴訟階段,一個是專利申請的時候,由于專利沒有通過審查進行的專利訴訟,后一個是當專利技術申請成功但是有被他人無效了的情況進行的行政訴訟;這兩種方式都是體現了專利人有機會補救專利技術,有權通過維權保護自身的專利技術。
專利審查過程中的訴訟是專利技術步入初步審查或則是實質審查的時候,專利技術多次提交還是沒有經過知識產權局的審查,這樣的情況稱之為專利駁回復審,中間需要答辯,多次審查不過的話就是直接駁回的了,但是為了讓專利人有一個終極的保護環節,可以通過法院提出訴訟,最終得出專利技術是否能被審查的結果。
最后是專利的無效環節,一般而言專利技術已經是獲得知識產局審查完成的了需要昭告天下,該專利技術已被申請專利,看專利技術是否有人異議,當有人異議即通過無效的方式推翻專利技術,這個時候如果成功被無效,專利人可以通過專利行政訴訟的方式在,在收到通知書的三個月內到法院提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