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科研攻關組、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相關會議文件精神和科技部辦公廳《關于規范新冠肺炎科研攻關成果信息發布管理的通知》要求,現就有關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以下簡稱有關單位)加強疫情防控科研攻關管理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科研人員管理。各有關單位要教育引導廣大科研人員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上來,堅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急國家和人民所急,在病毒溯源、傳播機理、醫療救治、藥物篩選、疫苗研制等方面協同攻關,全力以赴。切實加強學風和科研生態建設,強化疫情防控科研攻關的實戰導向和應用導向,不把發表科研論文作為目標要求,積極推進科研創新協同機制,大力弘揚科學精神,加強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監管,積極倡導潛心科研、嚴謹求實、實事求是,堅決反對急功近利、浮夸浮躁、弄虛作假。
二、加強科研安全管理。各有關單位要嚴格落實科研安全管理責任制,強化底線思維,強化主體責任,強化源頭管控,明確各崗位的安全責任人、責任范圍和監督考核要求等。要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運行規范,切實保障科研設施運行安全、科研物品使用管理安全、科研人員人身健康安全。要突出本單位生物安全實驗室、特種科研裝備設施、化學危險品等重點部位和重要環節,組織對崗位責任、管理流程、操作規范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科研安全生產風險排查全覆蓋,隱患整治取得實效,堅決防范、遏制各類科研安全事故發生。要切實加強實驗室等特殊場所疫情防控管理,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各項措施,確保不發生疫情。
三、加強疫情防控科研攻關成果信息發布管理。按照“依法依規、科學客觀、歸口管理、精準發布”的原則,新冠肺炎治療藥物、疫苗、病毒溯源、病毒傳播途徑、檢測試劑等各類疫情防控科研成果的發布工作,由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科研攻關組統一部署。在疫情防控期間,各地方從事新冠肺炎研究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及其人員發布疫情防控相關科研成果信息,須報省疫情防控指揮部醫療救治與疾控組科研攻關專班按規定程序審批。各有關單位要強化科研信息發布主體責任,規范發布程序,加強審核把關。對未按規定程序報批,發布未經證實的虛假科技成果,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追究責任。
省疫情防控指揮部醫療救治與疾控組科研攻關專班
2020年3月3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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