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堰市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十經信文〔2019〕50 號)文件,為做好2020年市級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符合國家、省、市產業發展政策,重點支持工業企業2020年實施智能化改造、汽車產業轉型升級、新興產業發展、創新發展、綠色發展等方面。
二、支持條件
所有申報企業注冊登記住所應在十堰市境內,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信用狀況良好,2020年無安全生產、環保違法違規等行政處罰行為。除智能化改造專項外,其他專項的支持范圍均為中心城區(張灣區、茅箭區、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區的企業。專項資金支持各方面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
三、申報程序及受理方式
1.需提交申報材料的企業可按要求自行編制,并就項目合法性、真實性做出承諾,報所在區(市、縣)經信部門。區(市、縣)經信、財政部門組織對企業提供的資料進行現場審核,重點是對設備、發票、資質、佐證資料的核驗,并由區(市、縣)經信部門和財政部門簽署現場審核意見、蓋章。區(市、縣)經信、財政部門對企業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主要責任。市經信局、財政局隨機抽查企業申報資料。
申報材料受理時間:申報單位2020年12月31日前報送所在區(市、縣)經信部門,市經信局不接受企業自行申報材料。區(市、縣)經信、財政部門審核后于2021年1月12日前聯合行文一式兩份上報至市經信局,不聯合行文申報的和逾期的不予受理。行文需附項目匯總表、設備購置清單匯總表(含電子版)。
2.對于試點示范稱號類的獎補項目實行免提交申報資料,由市經信局相關科室提供文件依據給予獎補資金安排,減輕企業申報負擔。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視專項資金的申報獎補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精心組織,切實發揮財政資金效用。
2.請各區(市、縣)經信、財政部門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在正式通知下發后,按照項目申報要求嚴格審核把關,認真核實申報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等相關內容。
區(市、縣)經信部門職責:組織本區域符合條件的項目收集、初審、現場審核、匯總以及上報工作,對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組織開展項目實施和資金管理使用績效評價等。
區(市、縣)財政部門職責:配合經信部門做好本區域符合條件的項目初審、現場審核及上報工作,根據市財政局下達的資金計劃,按時限要求及時將資金撥付到具體企業。會同經信部門做好本區域資金管理使用績效評價、監督檢查。
3.各項目申報單位必須如實提交相關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將作為今后項目績效評價和審計的重要依據。
附件:1.專項資金支持各方面的具體條件
2.項目申報表
3.現場審核表
4.績效目標申報表
5.智能化改造專項項目匯總表
6.智能化改造專項設備購置清單
7.專用車新產品匯總表
8.專用車新產品開發專項申報明細表
9.零部件專項匯總表
10.裝備制造專項匯總表
11.軍民融合專項匯總表
聯系人:市經信局 陳景毅 王鄖堰8111685
市財政局 陳 剛 8102695
十堰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十堰市財政局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1
專項資金支持各方面的具體條件
一、需要企業提交申報資料的條件
(一)支持工業企業實施智能化改造。企業申報項目應為兩年建設有效期內的技術改造項目,項目總投資應在1000萬元以上,其中設備投資200萬元以上且設備已投入使用。對新購置智能裝備或對現有生產線進行智能化改造(含有關軟件系統)的企業參照同期銀行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對其實際設備投資額給予補貼;對新購置普通設備的企業參照同期銀行基準利率的50%對其實際設備投資額給予補貼。
申報項目設備購置時間(憑增值稅發票)應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其中,已享受2019年市級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應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已享受2019年省級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應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單個企業當年補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
已享受2020年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項目和設備不在申報范圍內。除中心城區和高新區外,其他縣市可分別推薦兩家企業申報智能化改造資金。
(二)支持專用車企業開發新品。申報專用車新產品開發專項企業必須具備合法生產資質,申報年度開發的新產品在全市率先進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運輸類專用車新產品年銷量不得少于10輛,作業類專用車年銷量不得少于5輛(年銷量是指:從產品生效日期起計算一年內達到的銷量。未達到銷量要求的可延期至下一年度申報)。普通平板、倉柵、廂式、自卸貨車產品不在本獎補范圍內。
(三)支持汽車零部件企業開發乘用車、新能源車市場。申報零部件專項企業必須是與乘用車、新能源車(主要指: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系統、電子轉向、電子空調、電子剎車、電子驅動橋)、智能網聯汽車(主要指:智能化控制系統)配套合作,申報年度配套銷售收入較上年度增量在2500萬元以上。
(四)支持裝備制造企業開發高端產品。申報裝備制造專項的企業必須生產銷售單價50萬元以上(工業機器人不受單價限制)的高端智能裝備,且申報年度符合上述條件的專項銷售收入不低于2500萬元。
(五)支持軍民融合發展。申報軍民融合專項的企業必須獲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武器裝備保密資格證》以及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并獲得生產訂單,且申報年度符合上述條件的專項銷售收入不低于200萬元。
二、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提供的所有材料為復印件,其中,增值稅發票要求原件彩色復印。申報材料要編寫目錄,標注頁碼,裝訂成冊。
(一)項目申報表
(二)現場審核表;
(三)企業績效目標申報表;
(四)項目立項(備案)證明
(五)承擔項目范圍法人執照副本復印件
(六)企業及項目實施基本情況介紹
(七)專項佐證資料:
1.申報實施智能化改造專項的企業需提供:智能化改造專項項目匯總表(附件5)、設備購置清單(附件6)及購置合同復印件、對應增值稅發票彩色復印件;
2.申報專用車企業開發新品需提供:專用車新產品匯總表(附件7)、專用車新產品開發專項申報明細表(附件8)、汽車產品檢測試驗合同、改裝車產品技術參數(汽車公告管理系統頁面打印)、產品檢驗報告封面和檢驗報告第一頁(檢驗結論頁)、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車輛銷售增值稅專用發票(達到銷量要求即可)、檢測試驗費增值稅發票、第三方檢測機構收費標準;
3.申報零部件專項企業需提供:乘用車、新能源車、智能網聯汽車零部件專項匯總表(附件9)、產品供貨合同、申報年度及上年度與申報產品對應的發票查詢結果(從金稅盤中導出商品名稱、規格型號、計量單位、單價、數量、金額、開票日期、發票種類、發票號碼、購方名稱等信息)、申報年度及上年度12月份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申報年度及上年度財務報表;
4.申報裝備制造專項企業需提供:裝備制造專項匯總表(附件10)、申報年度與申報產品對應的增值稅發票查詢結果(從金稅盤中導出商品名稱、規格型號、計量單位、單價、數量、金額、開票日期、發票種類、發票號碼、購方名稱等信息)、申報年度12月份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財務報表;
5.申報軍民融合專項企業需提供:軍民融合專項匯總表(附件11)、《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武器裝備保密資格證》以及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有關復印件、產品供應合同、申報年度與申報產品對應的增值稅發票、申報年度12月份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各項目申報單位需分別提供申報材料紙質版、電子版各一份,紙質版須加蓋公章,電子版要求每個項目申報材料完整制作成一個PDF文檔,其中各專項匯總表(附件5.7.9.11)、設備購置清單(附件6)、申報明細表(附件8)、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4)須另提供Excel格式文檔。
附件:關于申報2020年市級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的通知(十經信文〔2020〕80號)
附件:附件2-11: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市級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的通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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