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質量強市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質量強縣(市、區)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各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推動質量強市戰略全面深入實施,促進十堰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表彰在質量管理、經營績效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企業(組織),引導和激勵廣大企業(組織)建立和實施卓越的質量管理經營模式,持續提升經營業績,增強十堰經濟的綜合競爭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十堰市武當質量獎管理規定》,決定開展第五屆十堰市武當質量獎評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十堰市武當質量獎是市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榮譽獎,獲得武當質量獎和武當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組織)的數量和獎勵標準由市政府確定。
二、評獎依據
《十堰市武當質量獎管理規定》、《十堰市武當質量獎評比標準》(等同采用美國波多里奇卓越績效準則)。
三、申報對象
十堰市地域范圍內有效實施質量管理并取得卓越績效的各類企業或組織。第五屆十堰市武當質量獎評獎范圍將向服務業組織及中小企業延伸,鼓勵符合申報條件的金融、通信、旅游、餐飲、商業、醫療、交通運輸等服務業及其他公共服務行業企業(組織)積極申報,鼓勵質量管理卓越的中小企業申報。具體申報條件見《十堰市武當質量獎管理規定》。
四、評選程序與時間安排
遵循兩年一屆的規定,2020年為申報年,2021年為評審和表彰年。評選共分為培育、申報、評審、公示、頒獎五個階段依次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培育階段(2020年11月31日前)
1.宣傳發動。各地要大力宣傳十堰市武當質量獎制度和爭創武當質量獎的重要意義,宣傳卓越績效模式的先進理念、方法和作用,鼓勵企業(組織)不斷追求卓越績效,營造全市企業(組織)積極爭創武當質量獎的良好氛圍,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對武當質量獎制度的關注度和參與度。
2.調查摸底。認真開展轄區內各行業企業(組織)全面排查,摸清底數,掌握現狀。必要時應深入企業加強溝通,不斷增強企業爭創武當質量獎的信心和決心。
3.明確對象。對各行業中在產值和銷售規模、經濟和社會效益、質量管理基礎和水平等方面排名靠前的企業(組織)進行排隊,篩選出重點對象。
4.重點培育。組織開展武當質量獎標準宣貫培訓班,對企業負責人和關鍵崗位人員進行培訓,同時指導企業及時導入卓越績效管理模式,為申報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二)申報階段(2021年4月30日前)
1.自愿申報。各地按照申報文件要求,組織重點企業(組織)申報。申報企業(組織)按要求自愿填寫《十堰市武當質量獎申報表》,并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將《十堰市武當質量獎申報表》(見附件)和企業概述(3000字以內)各一式五份報送所在縣(市、區)質量強縣(市、區)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推薦提名。所在縣(市、區)質量強縣(市、區)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應于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申報資格審查并提出推薦意見,報十堰市質量強市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質強辦)。
3.審查受理。市質強辦對推薦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做出受理意見。未通過形式審查的企業或組織,應在指定時間內補充相關材料。經形式審查合格,方可進入評審程序。
經形式審查合格的申報企業(組織)需依據《十堰市武當質量獎評定標準》編寫《自我評價報告》(不少于3萬字,一式五份),于2021年4月30日前報送市質強辦。
(三)評價階段(2021年5月1日至8月20日)
1.市質強辦從湖北省長江質量獎評審員專家庫中聘請評審專家,組建若干個評審組開展資料評審。各評審組由3名以上評審員組成,評審實行組長負責制。(5月31日前)
2.評審組對企業(組織)提交的自評報告等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對照標準逐條評分,形成材料評審報告,并據此提出參加答辯的企業(組織)名單。市質強辦根據該名單,適時組織答辯會。(6月30日前)
3.通過材料評審、答辯后確定的企業(組織),進入現場評審環節,評審組按評定標準打分并形成現場評審報告。(8月10日前)
4.市質強辦根據材料評審報告、現場評審報告,按現場評審得分排序,提出武當質量獎獲獎企業(組織)入圍候選名單。候選名單經征求環保、稅務、安全生產等市質量強市工作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意見后,確定擬獎名單。(8月20日前)
(四)公示、審批階段(2021年8月20日至10月31日)
1.對擬獎企業(組織),由市質量強市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向社會進行廣泛公示。(2021年8月20日前)
2.經公示沒有異議的擬獎企業或組織,由市質量強市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報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2021年9月30日前)
(五)頒獎階段(2021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
1.由市人民政府表彰獲獎企業或組織,召開頒獎典禮,對獲獎企業或組織頒發武當質量獎獎牌和獎金。
2.在有關新聞媒體上進行公告并進行宣傳。
五、申報材料要求
經形式審查合格的申報企業(組織)應在市質強辦要求時間內提交下列材料:
1.依據《十堰市武當質量獎評定標準》(新版標準)編寫的自我評價報告(不少于3萬字)一式五份;
2.《十堰市武當質量獎申報表》一式五份;
3.凡在申報表、自評報告中涉及、需提供的證實性材料一式五份;
4.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報表(2018年至2020年)復印件一式五份并加蓋公章。
申報材料按A4幅面裝訂成冊,其中申報表、企業概況和自評報告等需提供電子文檔(WORD版)。
六、其他事項
(一)十堰市武當質量獎評定工作聯系方式:
聯系人:曾萍,張波;聯系電話:8677791
聯系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11號(市市場監管局303室);郵編:442001
電子郵件:468899744@qq.com
(二)有關十堰市武當質量獎的資料可登陸十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scjg.shiyan.gov.cn/)進行查詢和下載,也可向市質強辦咨詢。
(三)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縣(市、區)質量強縣(市、區)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應結合本系統、本地區實際情況,做好十堰市武當質量獎的宣傳、培育及推薦工作。
2020年5月12 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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