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發展改革委,委內有關處室:
為促進全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三庫”管理平臺的應用和推廣,實現全省投資項目動態管理、精準調度、全過程監管,根據省委省政府要求,省發展改革委制定了《全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三庫”管理平臺管理考核暫行辦法》,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9月5日
全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三庫”管理平臺管理考核暫行辦法
為促進全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三庫”管理平臺(以下簡稱“三庫”平臺)的應用和推廣,實現全省投資項目動態管理、精準調度、全過程監管,根據省委省政府要求,制訂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三庫”平臺是依托互聯網和國家電子政務外網(以下簡稱“政務外網”)建設的全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儲備庫、建設庫、達效庫“三庫”管理平臺。項目單位依托互聯網進行賬號注冊、項目填報和項目調度等操作;各級發展改革部門依托政務外網開展項目審核、項目入庫、項目調度和統計分析等工作。
第二條 “三庫”平臺適用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整個生命周期的動態監督管理,包括項目謀劃、項目儲備、項目建設、項目達效等。其中,項目達效分為產業類項目和非產業類項目兩種情況。非產業類項目竣工即視為達效,佐證材料包括竣工驗收備案表、竣工驗收報告等;產業類項目竣工且具備達產能力視為達效,佐證材料包括產品照片、產品銷售合同、產品訂單、產品檢測報告或試用報告等。
第三條 按照“歸口管理、分層負責、逐級審核、精準調度、滾動管理”的原則,開展“三庫”平臺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條 凡屬涉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不得納入“三庫”平臺管理。
第二章 “三庫”平臺運行模式
第五條 項目錄入
(一)項目單位通過互聯網自行注冊“三庫”平臺賬號,填寫項目相關基本信息后提交至項目所屬地發展改革部門對口的處(科、股)室。
(二)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協調本級有關部門推送項目錄入“三庫”平臺。
第六條 項目審核
按照歸口管理原則,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從項目是否達到入庫要求、基本信息是否詳實、信息填報是否規范等方面,對擬入本級庫項目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納入本級“三庫”。
(一)縣級發改部門對項目單位推送的及縣(市、區)相關行業管理部門錄入的項目逐一審核后,將審核通過的總投資500萬元及以上項目納入縣級“三庫”;將審核通過的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項目推送至市(州)發改部門。
(二)市(州)發改部門有關科(處)室對縣級發改部門推送的項目及市直部門錄入的項目逐一審核后,將審核通過的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項目納入市級“三庫”;將審核通過的總投資1億元及以上項目推送至省發展改革委。
(三)省發展改革委各有關處室對市(州)發改部門推送的項目及省直部門錄入的項目逐一審核后,將審核通過的項目納入省級“三庫”。
第七條 項目刪減
項目一經審核入庫,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原則上不能隨意刪減。每年年初,平臺開放1次項目刪減調整權限,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此時間段內進行項目調整。
第八條 項目調度
系統每月25日發起項目調度任務,次月5日調度工作結束。項目單位在調度期內開展月調度,更新項目相關進展信息后,推送至項目所屬地發展改革部門對口的處(科、股)室。各級發展改革部門逐級開展調度工作。
第九條 預警提示
儲備庫項目超出6個月無前期工作進展的,進行黃燈預警;超出10個月無前期工作進展的,進行紅燈預警;超出12個月無前期工作進展的,調出儲備庫。建設庫項目超出3個月無形象進度的,進行黃燈預警;超出6個月無形象進度的,進行紅燈預警;超出8個月無形象進度的,調出建設庫。
第十條 統計分析
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可通過“三庫”平臺進行相關統計數據查詢服務,包括地區、投資規模、投資領域、行業等特征指標分類統計。
第十一條 管理員設置
各市(州)明確1名平臺管理員,負責各市直部門、所轄各縣(市、區)平臺應用推廣工作。
第十二條 短信提醒
在項目調度超期和逾期無進展時,平臺向項目單位及項目所在市(州)管理員發出短信提醒通知。
第三章 “三庫”平臺通報
第十三條 每月5日調度任務結束后,省發展改革委通報全省“三庫”平臺運行情況,包括各市(州)發展改革委和省發展改革委各有關處室項目審核入庫、項目調度、項目轉化、填報質量等情況。月通報抄送各市(州)主要領導。
第十四條 各市(州)每月對所轄縣(市、區)“三庫”平臺運行情況進行通報。
第四章 “三庫”平臺專項考核
第十五條 考核對象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
第十六條 考核內容
(一)儲備規模。各市(州)年度儲備庫項目投資總量要達到該地區上年度固定資產完成投資2倍及以上。
(二)項目調度。各市(州)在調度期內是否按時完成調度工作、更新相關項目進展信息。
(三)項目轉化。包括儲備庫轉化和建設庫轉化。
1.儲備庫轉化情況。要求當年轉入建設庫的可審批、可開工項目數不低于該地區當年儲備項目數的30%;每季度達到時序要求。
儲備庫轉建設庫轉化率=儲備庫轉建設庫項目數/(儲備庫項目數+儲備庫轉建設庫項目數)*100%
2.建設庫轉化情況。要求當年轉入達效庫項目數不低于該地區當年建設項目數的20%;每季度達到時序要求。
建設庫轉達效庫轉化率=建設庫轉達效庫項目數/(建設庫項目數+竣工未達效項目數+建設庫轉達效庫項目數)*100%
(四)項目真實性。各市(州)建設庫、達效庫項目是否真實,項目轉化憑證是否真實、齊全。
(五)日常管理。包括專人負責、硬件配備、組織培訓、考核通報、填報質量等情況。
第十七條 考核評分
總分100分。包括儲備規模15分,調度情況10分,儲備庫轉化情況25分,建設庫轉化情況25分,日常工作情況5分,項目真實性情況20分。
(一)儲備規模(分值15分,基礎分5分)。當年納入儲備庫的項目總投資達到該地區上年度固定資產完成投資2倍及以上,完成此目標得基礎分5分,每超過10個百分點加1分,加10分封頂;不足2倍的,每減少1個百分點扣0.5分,扣10分封頂。
(二)項目調度情況(分值10分)。每月當地項目調度完成100%,得10分;每減少1%,扣1分,扣完為止。
(三)儲備庫轉化情況(分值25分,基礎分15分)。年度儲備庫轉建設庫項目不少于儲備庫項目的30%,完成此目標得基礎分15分,每超過1個百分點加1分,加10分封頂;每減少1個百分點扣1分,扣10分封頂。
(四)建設庫轉化情況(分值25分,基礎分15分)。年度建設庫轉達效庫項目不少于建設庫項目的20%,完成此目標得基礎分15分,每超過1個百分點加1分,加10分封頂;每減少1個百分點扣1分,扣10分封頂。
(五)項目真實性情況(分值20分)。在建設庫或達效庫內每發現1個項目或項目轉化憑證造假的,扣5分,扣完為止。
(六)日常工作情況(分值5分)。(1)專人負責1分;(3)組織業務培訓1分;(3)開展考核通報1分;(4)信息填報質量2分。
第十八條 考核程序
(一)查看項目信息:查看庫內項目信息填報情況,特別是查看項目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項目實施進展情況、投資完成情況等信息填報是否規范。
(二)查閱工作資料:查閱業務培訓資料、考核通報等佐證材料。
(三)現場核查項目。抽取各地建設庫和達效庫項目各5個以上,對照庫內項目信息,逐一現場核查項目和項目轉化憑證的真實性。
(四)綜合考核評分。結合現場督查情況和平臺運行數據,進行綜合考核評分。
第十九條 結果運用
“三庫”平臺運行情況作為省政府季度和年度督查考核評分內容之一,折合分數權重10分左右。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省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