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萬企上云”工程工作方案(2018-2020年)》和《十堰市“企業上云”工作方案(2018-2020年》要求,現就申報2019年企業上云獎補資金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在十堰市境內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企業,以及入圍湖北省工業互聯網服務資源池的本地云服務商。符合我市“一主四大四新”產業體系,優先支持科技型,創新型,高成長型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國家及省市各類試點示范企業和重點培育企業,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沒有出現安全生產、環保事故和欠薪現象。企業上云項目應在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間簽訂合同并已實施。
(二)企業上云應以提升企業發展能力、解決實際業務問題為出發點,通過將企業業務與信息化應用相結合,切實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綜合競爭力。上云項目應為研發、生產、經營、管理等流程中開展的基礎設施類、管理類或業務類上云應用,符合工信部《推動企業上云實施指南(2018-2020年)》(工信部信軟〔2018〕135號)云應用屬性要求。
(三)申報上云獎補資金的企業,按照企業年上云實際發生費用在3000元及以上的給予獎補(具體為:1萬元及以下的按100%獎補,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80%獎補,獎補上限為3萬元)。申報上云獎補資金的云服務商,按照服務本市企業100家及以上的,且已列入湖北省工業互聯網服務資源池的本地云服務商,給予獎補20萬元。
二、申報材料
(一)申報上云獎補資金的企業,須提供企業基本情況(包括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工商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云服務收費發票彩色復印件、云服務協議合同復印件、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等,所有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電子版掃描件。
(二)申報上云獎補資金的云服務商,須提供企業基本情況(要求同上)、所服務的上云企業明細表(附件3),包括上云企業名稱、云服務內容、上云時間、云服務費用等。同時,分別提供云服務協議合同復印件和發票復印件、材料真實性承諾書等,所有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電子版掃描件。
(三)申報材料要編寫目錄,裝訂成冊。
三、申報程序
(一)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要求填寫《2019年企業上云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1),符合申報條件的云服務商按要求填寫《2019年企業上云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1)和《2019年企業上云明細表(附件3),各縣市區經信主管部門需對上云項目進行現場核實簽署初審意見,填寫《2019年企業上云獎補資金匯總表》(附件2)后上報市經信局。
(二)市經信局對申報情況進行匯總,并組織專家或聘請第三方機構對上云服務發票、上云內容、云服務協議合同真偽等進行審核認定,對通過評審的上云企業名單、云服務商名單在市經信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上報要求
(一)申報獎補資金受理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14日。
(二)各縣市區經信主管部門上報推薦文件一式兩份,包括上云獎補資金匯總表、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加蓋公章)和電子版。
五、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經信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獎補資金申報工作,要積極會同云服務商加大企業上云獎補政策宣傳力度,力爭更廣泛的支持到轄區內企業。
(二)各縣市區經信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認真審核企業申報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等。
(三)對申報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企業一經發現將收回獎補資金,取消后續企業上云獎補資金申報資格,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其相關人員責任。
聯系科室:市經信局電子信息產業辦
聯 系 人:劉劍 8665789 18272330039
郵 箱:785366903@qq.com
附件:1、2019年十堰市企業上云獎補資金申報表
2、2019年企業上云獎補資金匯總表
3、2019年企業上云明細表
十堰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5日
附件下載:申報套表.docx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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