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費用可以直接向專利局繳納,也可以通過郵局匯付。
2、凡向專利局繳納的費用應當寫明正確的申請號、費用名稱簡稱及分項金額,未寫明的視為未辦理繳費手續。所以一定要在匯款留言中寫清楚正確的申請號、費用名稱簡稱及分項金額。
3、未按時繳納年費(除授權當年的年費)或者繳納數額不足的,可在年費期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補繳,同時繳納滯納金;滯納金的金額按照每超過規定的繳費時間1個月,加收當年全額年費的5%計算;補繳時間在超過規定期限但不足一個月時,不繳納滯納金。在補繳時間超過規定期一個月的,按5%年費遞增滯納金,最多25%.期滿未繳納的,專利權應當自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