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有序推動企業復工復產,科技部啟動實施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助力經濟2020”重點專項。現就做好“科技助力經濟2020”重點專項的推薦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須在湖北省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
(二)優先支持在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中發揮作用突出的企業。
(三)專項項目圍繞助力經濟復蘇,定位于支持一批覆蓋國民經濟主要行業的技術創新項目,重點聚焦信息技術、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智能交通、空間技術、現代農業、資源環境、生物醫藥與生命健康、社會事業與公共安全等領域市場應用前景好、可帶動區域產業集群發展的科研項目,特別是短期內能形成創新產品、見到經濟效益、對復工復產有直接帶動作用的項目。
(四)專項采取優化流程、快速響應、分檔定額資助的管理方式。每個項目承擔單位不超過2個,不設課題。項目能夠在1-2年內完成,內容不涉密。申報企業限報1項。國撥經費需求按50萬元和100萬元兩檔定額提出。
(五)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注冊時間應在2019年6月30日前,項目負責人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工作流程
(一)企業申報。各市(州)科技局、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根據本通知要求,組織區域內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在線填報項目申報書,具體格式可從信息系統下載或見附件。在線填報后,導出電子版和紙質版送交所在地科技局。
(二)市(州)遴選推薦。各市(州)科技局、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受理申報材料,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區域發展重點支持方向,組織專家評審論證,擇優遴選出推薦申報項目,項目數量不超過分配的推薦指標(推薦指標以高新技術企業和入庫“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企業在省內的地域分布情況為依據進行綜合測算)。
(三)省科技廳審核推薦。各市(州)科技局、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將遴選推薦工作組織情況以正式公文形式報送省科技廳,并附推薦申報項目清單(附件1)和所推薦項目申報書電子版。省科技廳對各市(州)推薦申報項目組織專家審核,篩選100項推薦至科技部。
(四)立項支持。科技部對項目建議進行終審,確定擬立項項目清單后,由省科技廳組織市(州)科技局、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對擬立項項目進一步論證、完善,并組織項目牽頭單位在線填報、簽訂項目任務書。市(州)科技局、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要加強項目過程管理,項目驗收由省科技廳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
三、具體要求
1.專項項目須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http://service.most.gov.cn)進行申報,并選擇“湖北省科學技術廳”作為推薦單位。未注冊的申報單位按照網站指引進行注冊(技術咨詢電話:010-58882999)。
2.申報單位在線提交申報材料后,須盡快將申報書電子版和紙質版送交當地科技局進行審核和遴選,省科技廳只受理經市(州)科技局或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推薦的項目。
3.為保證項目質量和水平,各地科技管理部門要嚴明工作紀律,認真履行遴選推薦和管理監督職責。根據專項項目定位和分配的推薦指標,對申報企業資質和申報企業材料的真實性、規范性進行審核把關,并組織專家評審,擇優推薦。對于經省科技廳、科技部審核、確認納入支持范圍的項目,各地科技管理部門要加強績效管理,指導督促項目承擔單位切實完成項目任務,在規定時限內取得預期效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各地科技管理部門在項目組織實施中,要嚴格遵守各項疫情防控要求,創新工作方法,減少人員聚集。同時要加強與地方政府的溝通協調,積極為科研單位恢復正常科研秩序、盡快復工復產創造條件。
5.各地科技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時效性,組織項目牽頭單位于4月10日至4月20日網上填報項目申請表;4月26日前,將加蓋公章和責任人簽章的遴選推薦組織工作情況(須包括組織工作方案、審核情況、專家評審論證情況等)及推薦申報項目清單、項目申報單位疫情防控貢獻證明材料、項目申報單位誠信承諾書、項目申報書電子版報送省科技廳。聯系人:資管處粘來霞,027-87135859,nianlx@hbstd.gov.cn。
附件:1.“科技助力經濟2020”重大專項推薦項目清單
2.項目申報單位誠信承諾書
3.“科技助力經濟2020”重點專項項目申報書
4.各地推薦指標分配表
湖北省科技廳
2020年4月1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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