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
和《省經信廳辦公室關于組織推薦2020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通知》的有關要求,現就組織開展2020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工信部企業〔2016〕19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的申報條件和要求、且已被湖北省經信廳確認為省級示范基地的申報主體可自愿申報。根據《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示范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為三年,2017年公布的示范基地將于2020年12月有效期滿,均可自愿重新申報。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幫助中小企業復工復產共渡難關有關工作的通知》(工信明電〔2020〕14號)要求,鼓勵國家和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在疫情期間適當減免或延期收取中小企業的租金、物業管理和其他費用,助力中小企業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和創新發展。
二、推薦辦法
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做好申報組織和推薦工作,對申報基地進行實地核查和滿意度測評,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符合性、完整性進行審核,將符合條件的基地擇優向市經信局行文推薦。
市經信局在各區(開發區)推薦的基礎上,組織專家評審,擇優向省經信廳推薦。
三、資料報送
請各區(開發區)主管部門于4月15日前將示范基地推薦文件、被推薦單位的紙質申報材料(一式肆份)以及申報材料電子文檔光盤報送市經信局中小企業發展處。
聯系人及電話:張燕 027-85316956
電子郵箱:whscyb@163.com
地址:武漢市江漢區青年路560號企業服務大樓
中小企業發展處
附件:1.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報條件
2.示范基地申報主體需提交的材料
3. 3.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示范基地申請報告
4. 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推薦表
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7日
027-87053558
在線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