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政府辦公廳《湖北省激勵企業開展研究開發活動暫行辦法》(鄂政辦發〔2017〕6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現組織開展2019年湖北省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后補助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省內高新技術企業、國家創新型(試點)企業、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孵科技型企業等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企業。
二、申請條件
1.申請企業在稅務部門完成2017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備案,并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已享受國家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2.2017年銷售收入2億元(含)以下的企業
(1)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2億元(含)的企業
對其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重(以下簡稱研發投入占比)超過4%以上的研發投入部分,按10%予以補貼,每個企業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補助金額=(年研發投入-年銷售收入*4%)*10%
(2)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含)以下的企業
對其研發投入占比超過5%以上的研發投入部分,按20%予以補貼,每個企業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其中,銷售收入100萬元(含)以下的,每個企業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30萬元。
補助金額=(年研發投入- 年銷售收入*5%)*20%。
3.當年補助金額小于10萬元的企業,其補助資金累積到以后年度安排。
三、申報流程
1.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通知要求,進入省科技廳網站www.hbstd.gov.cn,點擊首頁“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在線申報”中的“申報入口”進行注冊登錄,選擇申報項目類型進行網上申報,在系統網上填寫《湖北省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后補助資金申報表》,同時報送紙質版《湖北省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后補助資金申報表》一式三份到所在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月25日,企業應當對申報數據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不實申報的相關責任。
2.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的基本信息的完整性、真實性審核合格后,行文報市(州)科技局匯總。
3.各市(州)科技局在申報系統中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確認,并在市(州)科技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填報《湖北省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后補助資金申報匯總表》,于3月15日前正式行文報送省科技廳。
企業申報的三份紙質版《湖北省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后補助資金申報表》、由省科技廳,市州科技局、縣(市、區)科技局各留存一份備查。
東湖高新區管委會負責本區域內企業申報材料的受理、審核、公示和上報工作。
對虛報騙取補助資金等違紀違法行為,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27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依法追究有關企業及其相關人員責任。
四、報送地址及聯系方式。
報送地址:武漢市水果湖街南苑村52號湖北省科技廳協調辦
郵 編:410071 聯 系 人: 李果 陳傳金
聯系電話:027-87135797 027-87135349
湖北省科技廳
2019年2月1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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