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湖北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工程實施方案》,健全國家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源、儲備庫,深入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按照《湖北省裝備制造業“十四五”發展規劃》要求,現開展2024年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通過試點示范,推動制造技術突破和工藝創新,將發展新質生產力貫穿于智能化改造全過程。鼓勵各行業開展多場景、多層級應用示范,推進創新技術與制造業深度融合,加快制造業產業模式和企業形態根本性轉變,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 促進工業低碳轉型發展。
二、申報要素和推薦條件
(一)申報企業針對制造環節智能制造典型場景(詳見附件3)提煉關鍵需求,通過5G、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北斗系統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核心制造環節的深度融合,重點梳理凝練可復制、可推廣的智能制造優秀場景,形成企業示范案例材料。
(二)申報企業材料應重點描述多個智能制造場景(單個智能制造場景字數控制在2500字以內,可配圖說明)。描述應重點突出、言簡意賅、邏輯嚴密,能從實施方法、實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鑒,引導創新。
(三)申報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屬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允許法人分支機構申報),近三年經濟效益較好且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四)申報企業能帶動制造技術突破、工藝創新、業務流程再造,具有較強的示范引領作用。使用的關鍵技術裝備、工業軟件須安全可控,解決方案無知識產權糾紛。
(五)申報企業應通過智能制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3mep.cn)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達到國家標準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級及以上或滿足相關行業智能制造指導性文件要求。
(六)申報企業愿意主動配合開展現場評估和宣傳總結,積極推廣典型經驗。
(七)申報企業近三年未發生亡人等安全生產事故,重大環境事故,無違法違規行為。
三、組織申報及工作要求
(一)各地經信局根據通知要求,組織推薦本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推薦工作遵循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原則,優先推薦基礎條件優、成長性好、示范性強的企業,并考慮行業覆蓋面。
(二)企業申報材料要素完整,格式規范,表述準確,申報企業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必要的典型場景照片等佐證材料。申報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三)各地經信局負責對申報企業開展形式審查,并函詢推薦企業近三年在安全、環保、信譽等方面的情況,填寫審查表并蓋章。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不予推薦。
(四)申報企業材料經初審合格后由各地經信局按照推薦優先順序填寫匯總表,4月30日前行文以郵寄方式報送省經信廳裝備工業處(各地推薦材料、審查表、企業申報材料一式1份)。
聯系人及電話:張武華 027-87236839
材料寄送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洪山路10號洪山大廈A座
郵編:430071
附件:1.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申報書
2.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推薦匯總表
3.制造環節智能制造典型場景參考指引
4.智能制造場景描述參考提綱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辦公室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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