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市市場監管局 市文明辦 市信用辦關于開展2020—2021年度武漢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布活動的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武漢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武漢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5月11日
市市場監管局 市文明辦 市信用辦關于
開展2020—2021年度武漢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布活動的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營造誠實守信的營商環境,根據《省市場監管局關于開展湖北省第十六屆(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布活動的通知》要求,結合全市“武漢以我為榮”文明實踐活動安排,市市場監管局、市文明辦、市信用辦決定聯合開展2020-2021年度武漢市“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簡稱“守重”)企業公布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布范圍
武漢市范圍內依法登記注冊的符合公布條件的企業(含中央在漢、外省在漢企業、境外或國外在漢企業及其法人分支機構),均可自愿申報參加企業合同信用狀況公布活動。
二、公布條件
申請公布守合同重信用狀況良好企業,一般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依法辦理登記注冊,在本市生產經營滿3個會計年度;
(二)未在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中;
(三)同意將本企業申請年度基本信息對外進行公布;
(四)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北)”、“信用中國”、“信用湖北”和“信用中國(湖北武漢)”網站無正在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和信用黑名單信息。
三、公布標準
(一)質量管理制度健全。產品或服務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明示的企業標準,品牌商譽度高;企業采用較先進的質量管理體系(模式);依法取得相關資質或認證并持續保持取得時的條件和要求。
(二)信用管理體系健全。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合同信用管理人員,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法定代表人信用良好,無失信記錄。
(三)合同簽約行為規范。訂立的合同合法、內容具體、條款清楚、責任明確、手續完備;依法需要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的,書面簽約率達到100%;法律、法規規定應進行登記、備案的格式合同,依法進行登記、備案;有簽約授權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無利用格式條款侵害用戶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合同履約狀況良好。對外訂立的合同,除不可抗力或對方違約以及經雙方當事人協商變更、解除者外,合同履約率達100%;因客觀原因造成未能履行合同的,主動按約定或法定條件承擔違約責任;自覺執行人民法院、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判(裁)決、裁定。
(五)社會信譽好。在安全生產、金融信用、質量管理、依法納稅、勞動用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社會反映較好,無違反市場監管、財稅、環保、安全、綜合治理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無不良行為記錄;無利用合同進行的違法行為;及時、妥善、主動處理消費者投訴、舉報;整體信譽較好。在省市場監管局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中列為信用風險低的企業。
四、申報程序
本次公布活動自2022年5月起至2022年8月完成,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申報與初審階段(2022年5月16日至5月31日)
企業依據申報條件,如實填寫《武漢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報表》,連同申報資料一起加蓋公章送住所地區市場監管局進行申報。各區市場監管局對申報企業提交的書面材料進行審查。初審合格后,將確定的推薦名單蓋區局公章報送至市市場監管局。
(二)企業信用情況查詢階段(2022年6月1日至7月10日)
通過信用平臺查詢申報企業的信用信息,通過函件等方式,分別征求發改、公安、人社、生態環境、住建、財稅、應急、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營管部等部門的書面意見。核查結果將在查詢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反饋至各區市場監管局。
(三)社會公告階段(2022年7月11日至7月20日)
通過信用核查的企業,將在市市場監管局門戶網站、“信用中國(湖北武漢)”網站等媒體上予以公告,征求社會意見。
(四)公布階段(2022年8月)
市市場監管局、市文明辦、市信用辦將根據企業核查和社會公告的結果,聯合確定武漢市“守重”企業公布名單,制發文件、證書。
五、動態監管
申報企業必須如實填報有關情況和信息,并對真實性負責。對于弄虛作假騙取“守重”企業公布的,將撤銷其公布證明,收回證書。
被公布企業接受市場監管部門的日常監管、不定期回訪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于經核實存在失信等行為的企業,將撤銷其公布證明,收回證書。
被撤銷“守重”企業公布證明的企業,自撤銷決定作出之日起四年內不得申報參與“守重”企業公布活動。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守重企業公布活動,是推進“武漢以我為榮”文明實踐活動,營造良好營商環境,促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抓手。各區市場監管局、文明辦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活動宣傳,動員轄區企業及時申報;要指導企業按照相關規定自愿申報;按時完成企業初審上報工作,防止企業因錯過申報時限而無法參加公布活動。
(二)加強審核把關。各區要嚴格標準,嚴格審核把關。對2020—2021年度存在違法經營行為被查處、企業失信行為被相關部門聯合懲戒、消費投訴量較大、相關抽查抽檢監測問題較多、申報企業因負面事件被新聞媒體曝光等情形的企業,不得納入此次公布活動范圍。系統內部要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北)”進行查詢,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移出的,不得推薦申報。
(三)嚴格工作紀律。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嚴格遵守廉潔紀律,不得向申報企業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利用申報之機接受申報企業的吃請及禮品禮金等。一旦發現有違紀違規問題,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各區市場監管局聯系電話:
江岸:82812261 江漢:65693671
硚口:83798396 漢陽:84870295
青山:86355639 武昌:86788061
洪山:87753530 蔡甸:69842309
黃陂:61106058 江夏:87952344
新洲:89809600 東西湖:83228152
東湖高新:67880557 經開:84892925
東湖風景:86785817
附件:
027-87053558
在線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