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經信委(局),有關企業: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傳統產業改造升級的若干意見》(鄂政發〔2016〕82號)和《湖北省傳統產業改造升級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鄂財企發〔2017〕24號)有關精神,為做好2017年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專項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推進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和實施“萬企萬億”技改工程,突出加快設備更新改造、提高裝備水平,加快智能化改造、提高網絡信息化水平,加快產品升級改造、提升品牌質量水平,加快節能減排改造、提升綠色發展水平,以及推動園區升級改造、提升集約集聚發展水平等五大重點任務,重點支持企業設備更新、智能化改造和產品升級,支持符合《湖北省工業與技術改造投資指南(2017年)》(鄂經信規劃〔2017〕49號)所規定的重點產業發展方向的技術改造項目,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以及獲得國家“中國制造2025”重大試點示范企業(項目)。
二、申報條件
專項資金采用貸款貼息、保費補貼、獎勵支持三種方式,原則上單個項目采用一種支持方式。
(一)貸款貼息
1、項目承擔企業應在省內注冊,具有一定的經濟規模和行業地位,生產經營及財務管理規范,無違法違規行為;
2、申報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以上,其中固定資產銀行貸款投資1000萬元以上,生產性機器設備購置改造投資不低于500萬元;
3、申報項目應于2017年6月30日前投產,有效建設期不超過3年(有效建設期為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4、原則上按項目建設周期內企業固定資產銀行貸款實際支付利息50%的比例給予貼息,單個項目貼息額度原則上不超過500萬元;
(二)保費補貼
對列入2015年度和2016年度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裝備及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且按規定投保的企業,在中央財政給予保費補貼80%的基礎上,對余下的20%部分,由傳統產業資金給予補貼。
(三)獎勵支持
對2015-2016年度期間,獲得國家“中國制造2025”重大試點示范企業(項目),且未獲得國家資金支持的,按企業(項目)投資額一定比例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總額原則上不超過200萬元。
三、申報材料
申報企業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為復印件。
(一)貸款貼息類項目,請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備案證;
2、申報企業銀行貸款合同及付息憑證;
3、設備購置清單及對應發票;
4、企業及項目基本情況介紹(附件5)。
(二)保費補貼類項目,請提交以下材料:
1、列入年度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裝備及新材料首批次應用國家相關文件,以及原始申報材料;
2、企業按規定投保的保單合同或其他證明材料;
3、中央財政給予保費補貼的證明文件。
(三)獎勵支持類項目。
1、企業(項目)獲得國家“中國制造2025”重大試點示范相關批復文件以及原始申報材料。
2、項目總投資的相關佐證材料,包括年度審計報表、投資發票等。
四、申報程序
(一)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可按照要求自行編制申報材料,經所在縣(市、區)經信局對項目進行核實并就項目合法性、真實性簽署意見后,由市、州、直管市、林區經信委統一行文上報。
(二)中央在鄂及省屬企業投資項目,按照項目歸屬地原則,經當地經濟局(委)審核上報。
五、受理方式
(一)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19日(請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產業發展局于6月15日前報襄陽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三)各地請提交申報文件一式三份,匯總表電子版(貸款貼息、保費補貼、獎勵支持類項目請按照對應的項目匯總表填報,附件1、附件2、附件3),各項目申報材料紙質版三份(加蓋公章)和電子版(每個項目申報材料完整制作成一個PDF文檔),各項目申報材料另提交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4)電子版。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專項資金的申報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精心組織,切實發揮財政資金效用。
(二)請各市(州)經信委,各縣(市、區)經濟局按照項目申報要求嚴格審核把關,認真核實項目建設合法性、真實性等相關內容,并形成項目審核推薦意見;
(三)各項目申報單位必須如實提交相關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將作為今后項目績效評價和審計驗收的重要依據。
聯系人:省經信委規劃和技術改造處
王冬 027-87815332
王雋 周志清 027-87894110
聯系郵箱:519255696@qq.com
襄陽市經信委投資技改科
洪玉飛 3235294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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