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百強評選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湖北省科技廳
2021年10月29日
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百強評選方案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十百千萬”行動實施方案》,實施“百企創強”行動,評選高新技術企業百強,方案如下。
一、評選目的
培育100家處在產業鏈創新引領地位或細分領域“專精特新”優勢地位,帶動地區、行業創新發展的高新技術企業,搶占產業創新制高點。
二、評選對象
通過國家認定備案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銷售規模1億元以上),無違法違紀,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評選原則
1.科學性。指標體系層次和結構合理,指標協調統一,全面反映評價對象。
2.系統性。系統反映企業技術創新全貌,防止以偏概全,建立完整評價指標。
3.可比性。指標設置既考慮企業間的橫向比較,也考慮企業自身創新能力的縱向對比。
4.操作性。指標數據易于獲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靜態指標與動態指標相組合。
四、評價方法
高新技術企業創新能力評價體系采用反映企業研發創新和經濟實力的相關指標綜合加權,設置創新投入、創新產出、創新潛力等3個方面,重點突出研發投入、研發人員、創新平臺、高價值知識產權、行業影響力等因素。
評價方法采取功效系數法,企業某項指標達到參評企業指標平均值則計基準分,企業某項指標在參評企業中為最小則計0分,其余情況則相應賦分(見附件)。具體如下:
1.創新投入:包括經費投入和人員投入2項。其中:經費投入包括研發費用總量、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的比重以及自主研發費用占研發費用總數的比重,反映企業自主創新的資金投入能力;人員投入包括研發人員總量、研發人員占企業全員的比重,反映企業人員投入研發的強度。
2.創新產出:包括高新技術產品產出和知識產權產出2項。其中:高新技術產品產出包括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全員勞動生產率,主要反映企業高新技術產品與企業發展的關聯度,評價取得的經濟效益對技術創新的依賴程度;知識產權產出包括有效專利總數、高價值有效專利總數、發明專利占有效專利總數的比重和高價值有效專利占有效專利總數的比重,主要反映企業高質量知識產權產出的能力。
3.創新潛力:包括高技術產品銷售收入增長率、科研人員占比增長率、人均研發費用增長率等3項,主要反映企業在投入、產出方面的效率和增長性。
另外,將國家級、省級創新平臺組建情況作為評價加分項。
五、評選程序
1.動員推薦。省科技廳每年1月發布評選通知,各地科技部門擇優推薦。推薦數按各地高新技術企業數在全省的比例和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確定。
2.企業評價。從科技部審核發布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火炬統計年報”等采集數據,按照評價體系,計算企業創新能力分值并排序。
3.評選建議。根據高新技術企業創新能力排序,提出百強榜單建議。
4.公示發布。在省科技廳門戶網站和微信公眾號公示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百強榜單,無異議即面向社會發布。
六、支持措施
1.評價發布百強企業榜單。根據評價體系發布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百強榜單,引導全省企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實現高質量發展。
2.加強百強企業宣傳推介。采取多種形式,聯合《湖北日報》等主流媒體進行宣傳,擴大百強企業知曉度,推動科技惠研、惠企、惠民,營造全省創新創業的良好氛圍。
3.優先推薦承擔科技計劃。面向百強企業征集項目建議,按程序納入省科技計劃項目指南;優先推薦百強企業申報國家科技計劃項目。
4.扶持百強企業組建平臺。在百強企業細分領域,分類組建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等技術創新平臺;發揮百強企業行業優勢,搭建產業創新體、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平臺。
附件: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創新能力評價體系
附件: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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