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市進一步支持企業技術改造若干政策》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1日
咸寧市進一步支持企業技術改造若干政策
為加快推進以智能化升級、集群化發展、服務化延伸、綠色化轉型、安全化管控為重點的企業技術改造,不斷提升產業能級,著力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推動全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新一輪企業技術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6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政策。
一、支持重點項目實施技術改造
對符合智能化升級、集群化發展、服務化延伸、綠色化轉型、安全化管控等支持方向,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上(其中設備購置占比50%以上)或生產性設備購置投資達300萬元以上且完成全部投資的市直工業技改項目,按項目固定資產投入或生產性設備購置投資的8%以內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從市直工業企業傳統產業改造升級資金中安排;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下(其中設備購置占比50%以上)或生產性設備購置投資300萬元以下的市直工業技改項目,由咸寧高新區制定政策給予補助。(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二、推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應用
對企業使用符合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且最近一年度審核認可的產品,積極組織申報國家和省級相關獎補政策,聯合企業所在地財政部門,做好獎補資金的撥付工作。(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三、支持企業通過技改做大做優做強
對實施技術改造后,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40億元、30億元、20億元、10億元的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企業80萬元、60萬元、40萬元、20萬元,其中獎勵企業領導班子的資金占比不少于50%,獎勵資金由市縣財政分級負擔。(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統計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四、支持技改試點示范
對獲得國家級試點示范的企業、平臺和基地,積極組織申報國家和省級相關獎補政策。對成功創建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對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省級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對省級制造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示范企業、省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對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對省級“兩化融合”試點示范企業、省級基于互聯網的制造業“雙創”平臺(企業)試點示范項目、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市級制造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示范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獎勵資金由市縣財政分級負擔。(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五、支持“零增地”技改
允許“零增地”技改項目先建后驗,按需報審。在符合現有規劃、產業政策、標準規范、投資強度、廠房結構安全要求及不改變工業用途的前提下,重點技改項目容積率可提升至2.0以上。對符合城鄉規劃審批要求、在原用地范圍內的“零增地”技改項目,其增加建筑面積部分不再增收土地出讓金、市政設施配套費。(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六、支持“進區入園”技改
支持現有骨干企業搬遷改造、提檔升級,對進入開發區、工業園區、產業功能區實施遷建擴建的重大技改項目,可比照落實招商引資有關優惠政策。對于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可采取一事一議、一企一策方式予以支持。(牽頭單位:市招商和投資促進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七、優化技改審批程序
列入技術改造的重點項目可通過“湖北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即報即備。在現有已完成統一性評價工作的基礎上,切實加強成果應用,對于入駐區域內符合產業政策、整體規劃和功能定位的投資項目可不再單獨進行環境影響、水土保持、礦產壓覆、文物保護、地質災害危險性、地震安全性、氣候可行性、洪水影響和節能評估等9項評價。工業技改項目從取得規劃設計條件到獲取施工許可證,審批時間壓縮至10個工作日以內。簡化涉電行政審批流程,精簡用電報裝環節,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八、加大技改金融支持力度
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企業技改情況的監測和考核,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技改信貸投放。建立技改項目“白名單”制度,鼓勵金融機構對重點技改項目優先予以融資支持。加快發展融資租賃、供應鏈融資、貸款保證保險、政府性融資擔保貸款等產品,積極滿足技改企業多元化融資需求。支持技改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拓寬技改企業融資渠道。(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責任單位:市人行、咸寧銀保監分局、市經信局)
九、加大技改智力支持力度
對擔任“科技副總”的科技人才,指導企業技術改造和科技成果轉化,促成轉化的項目按技術合同標額的5%給予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額不超過5萬元。對企業聘請的科技人才或合作的科研院所,指導企業技術改造和科技成果轉化,促成轉化的項目按技術合同標額的3%給予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額不超過5萬元。資助資金由市縣財政分級負擔。(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十、加大技改財政資金支持力度
逐步增加市直工業企業傳統產業改造升級資金規模,主要用于支持技改項目。各縣(市、區)加大技改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北三縣配套技改資金不得低于3500萬元,南三縣配套技改資金不得低于2000萬元。對納入國家、省級重點支持且明確需地方配套資金的工業技改項目,按國家、省級確定比例配套。對已經通過其他渠道獲得省、市財政資金支持的技改項目,市縣不再給予工業企業傳統產業改造升級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十一、加大技改績效考核力度
市經信局負責牽頭推進全市企業技術改造工作,每季度通報各縣(市、區)工業技改投資工作情況。加大企業技術改造在“工業崛起”考核指標體系中的比重,強化考核的激勵約束作用。(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統計局)
本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暫定3年。市經信局會同市財政局等部門負責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確保操作簡便快捷、公開透明、規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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