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什么要出臺《實施意見》?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省、州各項決策部署,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支持全州工業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共渡難關,實現平穩健康發展,特制定此實施意見。
二、《實施意見》總體支持力度有多大?具體支持方式、規模和范圍是怎樣的?
2020年州財政安排了5000萬元專項資金,在全面落實國家、省級減稅降費、惠企政策的基礎上,通過財政資金撬動金融資本、分類獎補等方式,全力支持工業經濟實現平穩健康發展。重點支持州高新園區企業、縣市重點工業企業,以此來突出支持的重點。由州工業領導小組綜合考慮稅收貢獻、工業產值、外貿出口和穩崗就業等綜合因素后研究確定,建立重點工業企業名錄,實行名錄化管理。
三、關于支持工業經濟加快發展,《實施意見》具體都有哪些舉措?
(一)支持推進融資擔保服務。
州財政安排融資擔保風險補償專項資金1000萬元,用于支持州農發擔保公司履行代償補償保障。對州農發擔保公司自2020年1月1日以后發生的、單戶擔保金額在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擔保貸款,對新發生的代償業務,按代償金額的40%給予代償。落實國家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對州農發擔保公司2020年1月1日起新開展融資擔保業務且擔保費率降低至1%的,實行擔保費補貼。2020年底對州內金融機構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和新增額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且新型政銀擔業務貸款規模占比不低于30%的,在確定政府性資金競爭性存放時給予傾斜。積極支持州高新區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業務,州級財政通過結算方式給予1000萬元補助。
(二)對企業新增貸款給予財政貼息
對納入國家、省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工業企業2020年新增貸款,在中央財政、省級財政貼息的基礎上,州財政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25%進行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
建立州級重點企業支持名錄,對名錄內企業于2020年1月1日以后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貸款,按貸款合同簽訂日LPR利率的50%給予財政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
(三)加強財政補貼補助力度
對鼓勵發展類重點生產企業,當年生產設備一次性投資達到2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在項目建成后按照設備投資額的2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補貼。對防疫期間擴產、轉產、新建醫療防護物資且在疫情結束前建成投產的企業,按設備和潔凈、無菌、滅菌設施投資額的5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給予補貼。納入省“三個一批”重點企業名單已發放補貼的不重復補貼。對當年稅收過500萬的非國有工業企業,按實際繳納稅收的1%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當年產值首次過5000萬元的非國有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當年產值首次突破億元的非國有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對新落戶、當年建成投產、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或設備投資1000萬元以上、日均穩崗就業100人次(含)以上的工業企業,除享受現行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外,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對新落戶、當年建成投產、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或設備投資3000萬元以上、日均穩崗就業200人次(含)以上的工業企業,除享受現行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外,給予一次性補助100萬元。實行電費補助,對縣(市)非國有規模以上農副產品加工龍頭企業,按企業生產實際用電量給予0.15元/千瓦時電費補貼。強化企業服務,安排300萬元資金用于開展企業服務,建立并落實中小微企業服務補貼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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