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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市科技局知識產權管理科 | 公開日期: | 2018-09-20 | ||
標題: | 關于在全市企業開展專利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 | ||||
文號: | 主題詞: | ||||
生效時間: | 終止時間: | 來源: | 市科技局知識產權管理科 |
各縣(市、區)科技局(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創新資源與現代金融保險服務深度融合,支持和鼓勵企業創新,引導企業運用市場化手段加強專利保護,保障專利價值實現,促進我市專利技術資本化和產業化,市知識產權局經研究決定,在全市企業開展專利保險試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對象
在襄陽市內注冊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企業應是保險投保專利的合法擁有人,投保的專利必須是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并且專利權法律狀態明確、有效。
二、專利保險試點工作范圍: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間企業辦理過專利權質押貸款及開展專利侵權法律訴訟。
三、專利保險補貼標準:
參加專利保險的企業可一次性獲得保險費限額補貼60%,專利權質押貸款保證保險和專利維權法律訴訟保險保險費補貼單項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四、申報時間
2018年9月18日——9月28日 。
五、組織和申報程序
由各縣(市、區)知識產權局組織本區域范圍內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本著自愿原則開展申報工作。各地對本區域內申請專利保險補貼的企業有關信息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在《襄陽市專利保險試點企業申報表》上簽字,并加蓋當地知識產權局公章。各地應于9月28日前將初審通過的補貼申報材料一式二份(同時報電子件)匯總上報市知識產權局。
六、申報專利保險試點工作的企業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襄陽市專利保險試點企業申報表;
(二)企業營業執照;
(三)企業投保專利保險的保單及保費發票;
(四)投保的專利證書和專利登記簿副本;
(五)專利權質押貸款合同或專利法律訴訟相關資料;
(六)企業誠信經營,無違法違規記錄聲明。
以上材料均須出示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原件審核后退回。申報單位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材料或相同項目重復申報者,一經發現,除全額追回專利保險補貼資金外,2年內不再受理其保險補貼申請,并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規定進行處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參加專利保險的企業、承保專利保險機構不得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程度套取專利保險補貼資金,一經發現,全額追回專利保險補貼資金,不再受理保險補貼申請;并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補貼資金的審批與撥付
(一)市知識產權局對各縣(市、區)知識產權局上報的材料進行匯總審批;
(二)市知識產權局依據專利保險補貼范圍和標準組織審核后,按程序確定專利保險補貼名單,并在市科技局(知識產權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專利保險補貼項目;
(三)專利保險補貼資金的發放遵循方便補貼對象的原則,由市知識產權局通過財政直撥方式撥付給申請企業。
聯 系 人:市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科 趙毅、鄒志剛
聯系電話:0710-3511602
電子郵箱:695217571@qq.com
附件:襄陽市專利保險試點企業申報表
2018年9月18日
襄陽市知識產權局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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