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7]46號)、《關于印發全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辦發〔2018〕28號)、《關于印發〈湖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社發〔2017〕102號)精神,市人社部門擬對在我市范圍內自主創業的有關人員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或返鄉創業補貼、大學生創業扶持補貼(房租、水電)等。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創業扶持項目
(一)一次性創業補貼
對高校畢業生(含非本地戶籍)自畢業學年起5年內(2016年后)在本市范圍內初次創辦小型微型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對就業困難人員在2019年1月1日后創辦小型微型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就業困難人員包括:
1、女性年滿四十周歲、男性年滿五十周歲的失業人員;
2、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
3、失地農民;
4、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或者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
5、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
6、畢業一年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7、殘疾人;
8、各級社會福利機構供養的成年孤兒和社會成年孤兒;
9、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員和政府規定的其它人員。
上述人員中已享受過一次性創業補貼的不再申報。
(二)返鄉創業補貼
對自2018年1月1日以來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大學生、退役士兵等創業人員,首次辦理注冊登記、正常經營6個月及以上、帶動就業3人及以上的,給予5000元一次性返鄉創業補貼,已享受過其它一次性創業補貼的除外。
對自2020年1月1日起個人回鄉首次創辦企業并注冊登記,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帶動10人以上穩定就業,且正常繳納社保、實現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上的中小微企業給予1萬元回鄉創業補貼。
(三)大學生創業扶持補貼
2016年以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隨州市級以上孵化基地入駐,依法登記注冊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依據經營項目、經營面積按政策給予每年最高1.8萬元的場租、水電費補貼。原來已享受補貼的基地外創業大學生可繼續申報補貼至三年滿。
二、申領創業補貼提供的資料
(一)申報人需在申報前按類別申請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已辦理《就失業登記證》的無需再辦理);
(二)申報人員按申報類別填寫相關補貼申報表;
(三)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需與原件核實無誤);
(四)申報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的,需提供大學畢業證復印件;申報返鄉創業補貼的,需提帶動就業3人以上用工合同;申報1萬元回鄉創業補貼的,需提供企業帶動10人以上就業花名冊,證明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上的資產負債表;
(五)申請人在銀行的開戶名稱及賬號復印件。
三、申報程序和要求
(一)申報上述創業補貼人員,需由本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創業地所屬勞動就業管理局進行申報。
(二)上述補貼項目中,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就業困難人員一次性創業補貼、一次性返鄉創業補貼、回鄉創業補貼,每個創業主體只能享受一次,不能重復享受;大學生創業扶持補貼最高期限為三年,享受期未滿的大學畢業生正常經營的,可繼續申報。
(三)相關補貼申報樣表可在隨州市勞動就業管理局網站(http://www.hbszjob.cn/)下載,逐項如實填報。
(四)對弄虛作假騙取補貼資金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追責。
(五)申報時間:2020年8月10日至8月31日。
各地聯系方式:
市創業辦:聯系人 夏銀華,電話 3323928。市直符合條件的申報對象可到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人社局就業服務窗口申報,由隨州市勞動就業管理局受理并初審,市創業辦按照復核、考察、公示等程序確定。
隨 縣:3339287;
廣 水 市:6258898;
曾 都 區:3326257。
2020年7月31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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