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深入實施湖北知識產權戰略,促進湖北創新創造高質量發展,根據《湖北省知識產權轉化引導與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湖北省知識產權局 “三大工程”管理辦法(試行)》《湖北省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知識產權“三大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現印發2021年知識產權“三大工程”項目申報指南及項目申報書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為湖北省轄區內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企業和行業組織,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受理個人申報項目和指南以外的項目。
(二)申報單位應按照項目申報指南要求如實填寫申報材料,除高校和科研院所外,每個企業只能申報一個類別的項目,不得重復或多頭申報。2020年及以前已立項的知識產權“三大工程”項目未結題驗收前不得申報2021年同類項目。
(三)申報單位對項目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對申報單位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3年內停止其申報專項項目資格。
二、申報材料
擬申報單位申報前應確定申報項目類別,并按相應類別指南要求提交材料,申報單位應提交以下真實材料:
(一)項目申報書。
(二)營業執照副本(高校、科研院所不用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三)項目申報書中要求的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三、工作流程
(一)項目申報。申報單位按照指南要求申報,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同時須提交電子件(附件證明材料需掃描)。 電子件通過湖北省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提交,平臺網址為: http://www.hbipdc.com/3。
提交流程:
1、由推薦單位從項目管理入口->市州、高校、重點企業管理部門登錄系統,生成申報賬號和密碼,發給申報單位填寫;
2、申報單位從項目申報入口->“三大工程”項目申報登錄系統填報;
3、推薦單位庫已存有市州知識產權局、部屬高校用戶,用戶名是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默認密碼統一為6個8;
4、在鄂央企及省屬高校自行點推薦單位注冊成功后,一個工作日內省局確認賬號是否合法。
其他相關問題,可聯系具體負責人,申報平臺首頁附有聯系方式。
(二)初審推薦。各市(州)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按屬地原則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擇優推薦并加蓋公章報送至省知識產權局相關處室。部屬及省屬本科院校、國有大中型企業可直接申報。
(三)形式審查。省知識產權局相關處室對申報項目進行形式審查。
(四)專家評審。省知識產權局根據當年度申報項目情況,組織專家評審,擇優納入省知識產權專項項目庫。
(五)項目立項。依據專家評審意見,經局長辦公會審定后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簽訂任務合同書。
四、申報時間
申報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1年湖北省知識產權“三大工程”(專利類)項目申報指南、申報書
2.2021年湖北省知識產權“三大工程”(商標類/地理標志類)項目申報指南、申報書
湖北省知識產權局
2020年 9 月 14 日
相關附件: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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