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經信部門:
根據《省經信廳 省民政廳 省衛生健康委關于組織申報<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2020年版)>的通知》(鄂經信電子函[2020]99號)相關要求,現就組織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智能健康養老產品
智能健康養老產品是緊密結合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具備顯著信息化、智能化特征的新型智能健康養老終端產品。主要包括可穿戴健康管理類設備、便攜式健康監測設備、自助式健康檢測設備、智能養老監護設備、家庭服務機器人等五大類。
(二)智慧健康養老服務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是充分利用數字技術和智能健康養老產品,創新服務模式,為民眾提供的新型健康養老服務。主要包括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養老、個性化健康管理、互聯網健康咨詢、生活照護、養老機構信息化等六大類。
二、申報要求
(一)產品或服務申報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申報主體應為在本市注冊的獨立法人,注冊時間不少于1年;
2.擁有所申報產品或服務的自主品牌,同一品牌同一產品或服務只能由1家企業申請;
3.具有完善的產品銷售網絡或服務網絡、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務能力;
4.產品申報單位2019年度智慧健康養老相關業務收入不低于800萬元或產品累計投放數量不低于8000臺;服務申報單位2019年度智慧健康養老相關業務收入不低于600萬元或累計服務人數不少于4000人次。
(二)申報的產品或服務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申請的產品或服務屬于附件1所列的分類,并滿足相對應的要求;
2.申請的產品應為具有技術先進性、質量可靠的量產定型產品,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團體標準,并已大規模應用;申請的服務應為市場已推廣的成熟服務。
(三)已入選《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2018年版)》的復審:
已入選《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2018年版)》的產品和服務,如需繼續保留,企業可申請復審。申請復審的產品和服務應已取得良好推廣效果,且仍為企業未來推廣重點。
三、組織實施
(一)各區經信部門負責組織轄區內相關單位開展申報工作,并對申報材料進行符合性審查。在7月6日前將蓋章的“推薦意見函”和各申報主體的申報材料(含紙質版10套,電子版1套)報送到市經信局電子信息產業處,逾期將不予受理。
(二)申報單位須按要求填寫申報書(見附件2),申請繼續保留《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2018年版)》中的產品和服務應填寫復審表(見附件3),并在7月3日前向所在區經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含紙質版10套,電子版1套)。
(三)市經信局負責通知已入選“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2018年版)”的單位開展復審,會同市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匯總擬推薦的產品及服務名單,在7月8日前上報省經信廳。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彭源
電 話:85316963
地 址:江漢區青年路560號4樓
附件:1.《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2020年版)》分類
2.《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2020年版)》申報書
3.《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2018年版)》復審情況表
4.武漢市已入選“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2018年版)”項目名單
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29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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