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
為緩解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流動資金壓力,根據《市委辦公廳 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武漢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穩定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辦文〔2020〕6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武漢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武政辦〔2020〕18號)要求,現就做好工業類中小微紓困企業補充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
(一)在武漢市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規定的工業類中型、小型和微型企業。
(二)企業在2020年1月之前生產經營正常,目前因受疫情影響產生暫時性流動困難,經過幫扶能夠較快恢復正常生產經營能力;企業征信記錄良好,正常納稅,具有采購訂單及銷售合同,交易背景真實有效。
(三)優先推薦產業鏈關鍵企業、民營中小微工業企業。
(四)已納入工業類中小微紓困企業名單內的企業不再推薦。
二、工作流程
(二)推薦上報。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將審核后的工業類紓困專項貸款推薦企業信息,正式行文報送至市經信局。市經信局組織確定工業類紓困專項貸款補充推薦企業名單,推送給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三)銀行審核。貸款主辦銀行按程序對補充推薦企業名單進行審核,確定紓困貸款支持企業及授信額度,并發放貸款。
(四)辦理貼息。對納入紓困企業名單,且已獲得貸款的企業,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和各經辦銀行按照規定范圍和程序辦理貼息。
三、有關要求
(一)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要加大紓困政策宣傳解讀,積極開展企業調研工作,摸清企業底數,掌握企業實情,做好推薦企業審核工作,真正將誠實守信、有訂單有市場而確實因疫情影響產生暫時流動性困難的工業類中小微企業推薦上來。
(二)各區(開發區)要組織企業如實、準確、規范填寫相關信息,確保填報內容完整、信息準確、行業分類明晰,對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推薦企業名單不予受理。
(三)企業必須將貸款用于與抗擊疫情、復工復產復市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享受貼息支持的貸款企業,不得挪用貸款資金用于償還企業其他債務,不得將貸款資金用于金融投資、理財等套利活動和個人消費,不得用于投資國家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項目。一經發現,取消企業享受的優惠貸款,追回貼息資金,并將失信行為納入企業信用記錄。
(四)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組織推薦,于2020年5月11日之前正式行文報送至市經信局。
附件:武漢市工業類紓困專項貸款推薦企業名單匯總表
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9日
市級及各區經信部門聯系方式:
市經信局85316915
東湖高新區65526702 武漢開發區84959659
東西湖區83898779 新洲區86928073
黃陂區61109201 蔡甸區84996540
江夏區81568545 漢陽區84468592
洪山區87374326 青山區86868212
武昌區88936923 硚口區83426575
江漢區85580761 江岸區85320155
附件:武漢市工業類紓困專項貸款推薦企業名單匯總表0429.xlsx (10.71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