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2號)、《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17〕46號)、《鄂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的實施意見》(鄂州政辦發〔2018〕11號)精神,推進我市科技特派員工作改革創新,經研究,決定開展2018-2019年度市級科技特派員選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任務
2018-2019年度共選派市級科技特派員30名,分為法人科技特派員、個人科技特派員兩類,選派期為兩年。
1.法人科技特派員是以涉農高校院所、社會組織、企業、合作社等法人單位為派出組織,圍繞相關產業和區域,深入到農村基層和農業經營主體,以團隊形式開展協作創新、科技服務和成果轉化,引領和支撐農業產業和區域經濟發展。
2.個人科技特派員主要面向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民開展技術服務、科技創業,帶動農村科技服務能力和經濟生活水平提升。
二、選派對象
(一)法人科技特派員。選派對象為國家相關部門批準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院所、社會組織、企業、合作社等,法人科技特派員應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解決“三農”相關問題的科技力量、資金投入能力、人才隊伍,具備開展協作創新、科技服務和成果轉化的硬件條件。
2.總派出人數不少于3人。可以按照學科領域和服務對象,分為若干團隊,每個服務團隊人員不少于3人。鼓勵跨單位組成協同服務團隊。常年有人駐點開展工作。
3.由本單位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擔任團隊負責人。
(二)個人科技特派員。選派對象包括市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員以及具有專業技術特長的職業學校和企業人員,農村鄉土人才、農民致富帶頭人、基層農技推廣人員等各類人才,應滿足以下條件: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具有適應農村經濟發展需要的專業特長、技能和實踐經驗,與需求單位已有良好合作基礎的可優先選派。
申報法人科技特派員的單位,不再申報個人科技特派員。
三、選派程序及時間安排
1.報名和審核階段(2018年3月2日-3月18日)
法人單位提交《鄂州市級科技特派員(法人)申報表》(附件1);個人科技特派員填寫《鄂州市級科技特派員(個人)服務協議》(附件2),報服務對象所在區科技部門和派出單位審核后,將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報送至市科技局,并提交電子版至指定郵箱。市科技局組織審核并確定相關人選。
2.公示認定階段(2018年3月20日-3月27日)
通過審核的單位和人員,將在市科技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認定為“2018-2019年度鄂州市級科技特派員”,享受相應待遇。
3.簽訂責任書(2018年3月27日-3月31日)
法人科技特派員由法人單位與市科技局簽訂《鄂州市級科技特派員(法人)責任書》(附件3),明確選派服務人員名單和選派期任務指標;個人科技特派員服務協議存檔備案。
四、經費補貼
市級科技部門給予科技特派員每年每人8500元經費支持(含500元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法人科技特派員按實際選派服務人數計算補貼總額,經費撥款至法人單位,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員服務農村基層的差旅補助和生活補貼。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熊家順
聯系電話:0711-3257586 13986410777
電子郵箱:
516878459@qq.com
附件:
1、鄂州市級科技特派員(法人科技特派員)申請表
2、鄂州市級科技特派員(個人科技特派員)服務協議
3、鄂州市級科技特派員(法人科技特派員)責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