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按照《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和《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規程(試行)》,省科技廳將組織開展2017年度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方式
項目驗收根據要求可采取現場驗收或結題驗收方式,不同計劃類別的項目驗收方式詳見附件1。
二、驗收組織
2014年(含)以后立項且到期的科技計劃項目(詳見附件1),湖北省科技廳委托湖北省高新技術發展促進中心(以下簡稱“高新中心”)按以下程序組織。2014年以前立項的項目,由省科技廳各責任處室組織驗收。
三、驗收程序
1、項目承擔單位根據計劃類別認真填寫《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申請表》(以下簡稱《驗收申請表》)、《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執行情況報告》(以下簡稱《項目執行報告》),并按要求簽章后提交至項目推薦單位。
2、項目推薦單位(包括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科技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高校,科研院所,有關省直單位)對照項目任務書,認真審查《項目執行報告》,并在《驗收申請表》上簽字蓋章。
3、項目推薦單位將加蓋公章的《驗收申請表》、《項目執行報告》紙質材料報送至高新中心(現場驗收的提交1份,結題驗收的提交5份)。
4、高新中心對驗收材料進行審核,對通過材料審核的項目開展現場驗收或結題驗收。
對現場驗收的項目,高新中心組織專家到項目承擔單位,通過聽取項目執行情況報告、考察項目實施現場、質詢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對結題驗收的項目,高新中心分領域組織專家進行集中評審驗收。
5、驗收通過的項目承擔單位在線填報《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證書申請表》,上傳《項目執行報告》PDF文件。
6、省科技廳在線審核后,印發驗收證書,并將項目驗收結果按期在科技廳網站上進行公示。
四、驗收時間
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附件1中的項目應完成全部驗收工作。2014年立項的項目應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驗收材料的報送工作,2015年、2016年立項的項目應盡快完成驗收材料的報送工作。
五、相關要求
(一)承擔單位應按期開展項目驗收,如不能按期開展驗收,應向省科技廳責任處室提交說明,項目延期驗收最多可申請兩次,每次延期驗收不得超過半年;如未提供說明且不按期提出驗收申請,該項目視為驗收不通過。
(二)項目進度超前的承擔單位可提前申請驗收,項目執行期為兩年以內(含兩年)的項目,最多可提前半年驗收;項目執行期為兩年以上的項目,最多可提前一年驗收。
(三)項目實施期間至少要在湖北省科技報告系統上提交1份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的科技報告,否則不予驗收。
六、聯系人、聯系電話
省科技廳高新中心 李鵬飛 02787135655
省科技廳高新處 粘來霞 02787135817
省科技廳農村處 劉 洋 02787135805
省科技廳社發處 王恒松 02787135507
省科技廳政法處 周云峰 02787135867
省科技廳條件處 劉 波 02787135833
省科技廳合作處 周曉紅 02787135825
省科技廳基礎處 張 智 02787133631
省科技廳計劃處 蘇歷華 02787135859
附件:
3.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執行情況報告(重大科技創新計劃科技成果轉化類、科技產業化類項目)
5.附件5: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會議驗收況報告(軟科學研究類)
6.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執行情況報告(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類項目)
7.附件7: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執行情況報告(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類項目)
8.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執行情況報告(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生產力促進中心項目)
9.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專家意見表(重大科技創新技術科技成果轉化類、科技產業化類項目)
10.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專家意見表(技術創新專項重大項目,重大科技創新技術關鍵技術研發類,支撐計劃新產品新工藝研究類、公益性科技研究類、對外科技合作類、研發與示范類、農轉資金類項目)
11.附件11: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專家意見表(軟科學研究類項目)
13.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專家意見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生產力促進中心項目)
2017年5月27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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