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科技廳關于印發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鄂科技規〔2017〕2號)文件精神,加快推進十堰科技管理改革,優化和完善各類科技計劃的管理。市科技局制定了《十堰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改革方案》,現予印發,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十堰市科學技術局
2017年8月30日
附件:
十堰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改革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的總體要求,充分發揮科技計劃在科技創新中的引領作用,加強和規范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聚焦全市科技創新重點任務和科技計劃管理關鍵環節,突出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優化科技計劃類別,規范管理流程,形成定位清晰、布局合理、重點突出的科技計劃項目類別和職責清晰、規范有序、公開透明、監管有力的管理機制,提高項目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突出工作重點。立足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創新實際,以產業技術創新為主攻方向,統籌銜接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鏈各環節,重點支持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化、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發及應用示范、社會公益技術研究、創新環境建設等科技創新活動,促進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
轉變工作職能。強化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改革,引入委托機構參與項目管理,明確各責任主體職責,建立健全決策、執行、評價相對分開、互相監督的管理機制。
強化過程監管。加強項目實施全過程的信息公開和痕跡管理,實現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的立項公開化、流程規范化、手段信息化,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項目類別
根據十堰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總體需求、科技管理部門職能調整和科技創新的自身規律,市本級科技計劃項目分為重大項目、重點項目、貸款貼息項目、一般項目、軟科學研究項目和引導性科研項目等六類。
(一)重大項目。圍繞高新技術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重點支持對十堰傳統產業升級和發展新興產業作用顯著的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重大產業化項目。項目選擇方式為現場答辯,項目支持方式為后補助。
(二)重點項目。以提升十堰市產業核心競爭力、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方向,重點支持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發、社會公益技術研究、產學研合作等方面的項目。項目選擇方式為專家評審,項目支持方式為后補助。
(三)貸款貼息項目。根據我市重點產業布局和財稅管理體制實際,重點支持企業在技術研發過程中向商業銀行貸款的城區科技型企業。項目選擇方式為專家評審,項目支持方式為后補助。
(四)一般項目。發揮財政資金對科技創新的引導激勵作用,重點支持民生科技項目、軍民融合科技項目、科技示范應用項目、基礎研究項目、創新平臺建設項目等。項目選擇方式為擇優選擇,項目支持方式為前資助或后補助。
(五)軟科學研究項目。重點支持圍繞“創新十堰”建設,運用軟科學基本理論和方法,開展戰略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等,為科學決策提供支撐的項目。項目選擇方式為專家評審,項目支持方式為后補助。
(六)引導性科研項目。支持科研人員自選課題,自由探索的科技項目。要求有明確的研究方向和預期成果。政府立項,經費自籌,限額申報。
三、資金安排
(一)資金來源
市科技計劃項目資金來源為市財政常規科技專項。
(二)資金分配
市科技計劃項目資金分配方式上突出競爭性。分配結構上突出重點,即重大、重點科技項目經費占總經費的70%,工業領域科技項目占總經費的70%,城區企業承擔的科技項目占總經費的70%。
四、項目組織
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工作在市科技局領導下展開,牽頭部門為計財科,責任部門為各相關科室及委托機構。
(一)組織立項
1.發布指南。各責任科室根據前述相關內容和年度目標任務,研究提出年度支持的重點、領域,計財科匯總審核,局長辦公會研究通過后,在市科技局政務網站上發布項目申報指南及申報通知。
2.項目受理。市科技情報研究所受理項目申報資料,在規定時間內開展形式審查,未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不得進入評審環節。已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由市科技局相關科室根據需要進行實地核查。
3.項目評審。委托市科技情報研究所根據《十堰市科技計劃項目評審規范》組織項目評審。評審結果作為項目立項的重要依據。
4. 集體決策。局長辦公會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和實地核查結果,通過集體決策,確定擬立項項目。
5.政府審批。市科技局與市財政局就擬立項項目開展會商,取得一致意見后,按規定程序報市政府審批。
(二)公示和立項
對擬立項項目,按規定程序在市科技局政務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以接受社會監督和意見反饋。對公示期間有異議的項目,經調查屬實并需調整的,提交局長辦公會審定。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項目,按程序下達計劃。
(三)檢查與監督
1.日常檢查。各科室對本科室負責的立項項目,保持日常溝通,跟蹤項目進展情況,對項目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發現、及時處理。
2.中期檢查。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對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進行中期檢查。
3.隨機抽查。市科技局機關黨委、計財科隨機對各類項目進行抽查督導。
(四)組織驗收
市科技局委托市生產力促進中心依據《十堰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細則》,根據項目實施周期組織驗收。項目驗收可采取現場驗收、結題驗收和績效評價三種方式。重大項目組織現場驗收,重點項目、貸款貼息項目、軟科學研究項目實行結題驗收,一般項目、引導性科研項目要求提交績效評價報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市科技局成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改革的日常協調推進和全程監督管理工作。
(二)完善制度。項目過程管理參照《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執行。結合本次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改革內容,制定《十堰市科技計劃項目評審規范》、《十堰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細則》。
(三)科學管理。開展科技計劃項目立項公示,提高項目管理透明度;完善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系統,逐步實現項目申報、評審、立項、計劃下達、中期檢查、結題驗收等環節全部網上運行,實現項目管理過程“可查詢、可追溯、可申訴”。
(四)強化監督。加強項目過程管理,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對分開管理機制,引入委托機構參與到項目過程管理。即委托市科技情報所開展項目受理和專家評審,委托市生產力促進中心進行項目驗收和績效評價。推動形成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相互制約的權力運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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