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科技(創)局、宜昌高新科創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宜昌發展貢獻獎”“宜昌生態環境保護獎”評選工作的通知》(宜辦文〔2019〕1號)精神,現將涉及科技部門的推薦獎項及條件通知如下: 一、“宜昌發展貢獻獎”推薦條件 在推動宜昌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精準脫貧、改善保障民生以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和優異成績的集體。 1、五年累計新培育3家以上規上限上企業的孵化器運營公司。 2、發展“四新經濟”(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在全市處于領先水平的經濟組織。 3、五年內取得重大成果且獲得省級及以上表彰獎勵的科研院所或創新平臺。 二、“宜昌生態環境保護獎”推薦條件 在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方面做出突出貢獻,事跡典型突出、社會影響較大、示范作用強的集體。 1、五年內環保科技研發成果顯著的企業。 2、五年內在生態環保領域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成果顯著,獲得社會公眾廣泛認可的科研院所。 三、報送要求 為做好兩項獎勵的推薦工作,請各縣市區科技(創)局、宜昌高新區科創局結合本地實際,擇優推薦,并于1月10日15:00前將推薦表(附后)報市科技局辦公室匯總審核后推薦,聯系人:覃芳 QQ:32562976 宜昌市科學技術局 2019年1月9日 宜昌 獎推薦情況匯總表 一、集體 推薦單位(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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