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市經信局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企業數字化改造補助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2024-11-11 11:32
- 來源: 東湖高新區企業服務和重點項目推進局
各相關企業:
根據《市經信局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企業數字化改造補助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現組織開展2024年度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企業數字化改造補助資金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已納入武漢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企業名單;
(二)完成數字化診斷和改造工作;
(三)在武漢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平臺(https://zxsz.whsme.net.cn:8443/wh-zx-platform/home)完成咨詢診斷項目和改造項目全流程。
二、申報材料
(一)武漢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企業數字化改造評測驗收申報書;
(二)申報企業承諾書;
(三)企業數字化水平評測自評估報告;
(四)企業數字化改造項目資金投入情況。
三、申報流程
(一)企業自主申報。企業于2024年11月15日前登陸武漢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平臺在線申請,并按申報材料要求提交附件材料(附件1、附件2上傳PDF版、附件3、附件4上傳word版)。
(二)區級初審。區經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核,重點審核申報企業是否為區內企業,經營是否正常、申報材料是否規范完整。
(三)組織驗收。市經信局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依據《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評測指標(2024年版)》,對申報企業進行驗收。驗收分為線上材料審核及現場核查兩步。企業數字化水平達到二級及以上視為通過驗收,依據《武漢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核定數字化改造補助金額。
(四)補助撥付。市經信局將根據驗收結果,按程序對通過驗收的企業撥付數字化改造補助。
四、補助范圍
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期間的試點企業數字化改造相關軟件、云服務支出,網關、路由等數據采集傳輸設備支出給予補助。
五、相關要求
(一)試點企業須對評測驗收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并積極配合評測驗收工作。
(二)服務商為企業提供的材料和服務不得弄虛作假,全力協助試點企業做好申報材料準備。
(三)驗收服務商嚴格遵守廉潔規定,不得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附件:1.武漢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企業數字化改造評測驗收申報書
2.申報企業承諾書
3.企業數字化水平評測自評估報告
4.企業數字化改造項目資金投入情況
5.聯系咨詢方式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企業服務和重點項目推進局
2024年11月11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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