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商務局等七部門關于印發〈武漢市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實施方案〉的通知》(武商務〔2021〕22號),為做好二手車出口試點企業動態調整,有序擴大二手車出口規模,現就組織申報二手車出口備選企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選企業應符合條件
1、企業注冊地點在武漢市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產權明晰,獨立核算;
2、企業或投資方應具備二手車交易的從業經驗及資質,具備較強的二手車車源整合能力,具有二手車經營、檢測、評估等相關能力和經營經驗的優先;
3、具備在出口目標國建立與二手車出口規模相匹配的售后服務保障能力,能夠建立二手車出口全流程跟蹤管理體系;
4、具備進出口經營資質,熟知出口目標國汽車產業和準入政策,具有整車進出口經驗及新車整車出口資質的優先;
5、守法經營,信譽良好,在市場監管、海關、稅務、銀行等監管部門中無不良行為記錄。
二、申報材料
1、二手車出口企業申報表;
2、二手車出口企業申請書;
3、申報企業經營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法人及投資方營業執照復印件,當年新注冊企業提供申報截止日當期的財務報表及企業投資方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原件;企業辦公場所情況、企業驗資報告等;
4、申報企業二手車出口全流程能力證明材料:如實填寫《二手車國內采購渠道情況表》(附件3)、《二手車出口配套服務資源情況表》(附件4)、《二手車出口境外渠道情況表》(附件5)、《二手車出口售后服務網點情況表》(附件6)。企業或企業投資方可提供在二手車車源整合、檢測整備、質量保證、境外渠道、國際營銷、物流支撐、售后服務、產業集聚等涉及二手車出口能力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整車進出口經驗、新車整車出口資質、自有配套資源、合作伙伴及合作協議等。
5、承諾書(附件7)。
備注:以上所有申報材料均須加蓋企業公章。
三、申報材料提交要求
1、上述“1-4項”要求按A4紙張規格打印,要有目錄,正文每頁要有頁號,目錄體現申報材料的具體頁號,按順序用藍色硬質封皮膠裝成冊,并加蓋騎縫章。上述“第5項—承諾書”要求單獨填寫、加蓋公章并單獨密封。
2、申報企業提交紙質材料一式6份,紙質材料應掃描為PDF刻錄進光盤與承諾書一同密封報送。
四、申報時間和流程
1、提交資料。企業于2023年5月22日17:30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市商務局對外貿易處6607室(武漢市江岸區黎黃陂路27-29號),逾期不予受理。
2、評審答辯。評審和現場答辯時間另行通知。
3、結果公示。評審結束后對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企業作為武漢市二手車出口試點備選企業。
特此通知。
(聯系人:洪佳樂;聯系電話:027-82796512)
武漢市二手車出口聯席會議辦公室
(市商務局代章)
2023年4月21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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