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各地方有關中心: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要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讓創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十四五”規劃》相關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全國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重要網點,根據《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建設實施辦法》(國知辦發服字〔2019〕27號,以下簡稱《辦法》),現開展第二期第一批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以下簡稱TISC)籌建機構推薦工作。TISC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以下簡稱WIPO)發展議程框架下的項目,旨在幫助發展中國家的知識產權和創新用戶提升技術信息檢索能力,更快掌握行業動態和新技術信息,增強創新能力。
一、遴選原則
加強全國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統籌考慮地區分布、機構類型和服務特色,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擇優遴選50家左右的推薦單位作為第二期第一批TISC籌建機構,切實發揮引領示范作用,服務科技創新,支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申報主體
申報主體為從事專利、商標、地理標志和外觀設計領域的知識產權信息服務機構,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圖書館、科技情報機構、行業組織、產業園區生產力促進機構等社會化信息服務機構、國家或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下屬單位等各類型法人單位,并符合《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各項基本條件。
根據TISC的公益性定位和性質,不推薦僅提供商業化服務的市場化信息服務機構;不重復推薦已批準成為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的機構;已備案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的機構,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三、推薦程序
(一)提交材料。各單位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網公共服務管理系統(https://ggfw.cnipa.gov.cn/gl/)提交《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籌建機構推薦表》(見附件1),并同時提供推薦表第二至第五部分內容的相應英文材料。國家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網公共服務管理系統使用說明見附件2。
(二)地方推薦。各單位提交的相關材料需經所在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審核和推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則上推薦2—3家基礎條件好、服務能力強的地方單位作為第二期第一批TISC建議候選機構。通過系統填報和審核材料時間為2023年4月14日至5月10日。
(三)初步篩選和專家評審。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按照有關程序對材料進行審查,并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相關單位組織專家評審,綜合考慮評審意見、區域布局、類型分布,提出TISC候選機構名單。
(四)實地調研與征求意見。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同WIPO對部分候選機構進行實地調研,形成第二期第一批TISC籌建機構建議名單并征求WIPO意見。
(五)名單發布。國家知識產權局與WIPO共同確定第二期第一批TISC籌建機構名單,并在官方網站進行發布。
四、工作要求
各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好本次推薦工作,指導有關機構按照《辦法》和本通知的要求積極申報;做好第二期第一批TISC籌建機構的培育工作,加強對已有TISC機構的指導和支持。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3年4月11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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