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科技局,各擴權縣(市、區)科技(經信)局,各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全省科技創新大會部署要求,加快推進我省全域科技創新,根據《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204號)要求,省科技廳將組織實施2022年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現就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省、市(州)政府所屬高校和科研單位,省內注冊的科技服務類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較強的科研開發和科技服務能力及相關設施條件,運行管理規范。企業注冊時間須在2021年1月1日前。
二、支持方向
1.省內國家級和省級高新區建設專業性技術創新平臺或創新創業服務平臺。
2.市、縣(市、區)建設科技創新創業服務平臺。
3.省(市)屬高校、科研單位與市縣建立產學研合作平臺或實施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示范項目。
三、申報要求
1.本項目實行限項申報,競爭擇優支持,每個項目支持50至100萬元。省(市)屬高校、科研單位和各縣(市、區)限報1個項目。各高新區根據上年度創新驅動發展綜合評價結果分配申報指標(見附件,不計入所在縣市指標)。
2.申報時須認真填寫申報資料,科學確定項目績效目標、組織實施能力與條件、預期社會經濟效益等指標。項目實施截止日期統一填寫為2024年6月30日。
3.各申報單位要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可靠,如發現申報人提供虛假項目資料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列入失信者名單,不再受理該申報單位(人)的項目申報,對已撥付的扶持資金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省級科技計劃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可再作為項目負責人。以往年度驗收未通過的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
5.支持高校院所與企業聯合申報,參與單位(含牽頭單位)總數不超過3個,申報書中應提供合作協議書,牽頭單位應承擔主要研發任務,項目經費分配要與研發任務合理匹配。湖北省外單位作為合作單位的,不參與財政資金分配。
6.鼓勵項目申報單位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并認真測算經費需求,按規定從項目經費“勞務費”科目對科研助理勞務性報酬和社會保險補助等據實列支。
四、申報程序
1.網上申報。申報單位登錄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公共服務平臺(http://jhsb.hbstd.gov.cn),進行在線申報,按要求在線填寫項目基本信息表,并上傳誠信承諾書(簽字蓋章)、申報書封面(蓋單位公章)、申報書正文以及相關附件材料(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內,專家評審以上傳的電子申報書為準),提交成功將獲得受理編號。新單位注冊按照網站指引進行。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22日17:00。
2.審核推薦。各市州科技局、各高新區管委會、各擴權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申報主體填報的內容進行在線審核推薦,簽署審核意見,并以正式公函(掃描件)報送省科技廳(請于7月25日前完成)。
聯系人:省科技廳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譚薇、劉春生,027-87135797。
技術咨詢(注冊、申報等問題)電話:027-87265789、87265608。
附件:1.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誠信承諾書
2.湖北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申報書(格式)
3.高新區申報項目數額分配表
湖北省科技廳
2022年7月7日
附件: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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