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東湖高新區外資企業投資發展,營造優良營商環境,根據《東湖高新區促進外資企業投資發展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武新規[2019]2號)(以下簡稱《本辦法》),現就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1.結合《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和東湖高新區“5+2”特色產業體系,重點支持光電子信息、生物健康、智能制造、環保節能、現代服務業、集成電路和半導體顯示、數字經濟等領域項目落戶。
2.本辦法中的“中介機構獎勵”適用于符合本辦法要求的中介機構,本辦法中的“場地補貼”中的“特殊場地補貼”適用于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國際社會組織在東湖高新區設立的分支機構、辦事處、駐點及類似機構。除本辦法中的“中介機構獎勵”和“場地補貼”中的“特殊場地補貼”外,本辦法僅適用于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由東湖高新區統計部門認定)均在東湖高新區范圍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外商(含港澳臺商,下同)投資企業,武漢市外的外商投資企業在東湖高新區的再投資企業。世界500強分支機構可參照執行,具體由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認定。
3.本辦法不適用于房地產開發及建筑企業、商業綜合體開發企業、特色小鎮開發企業、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投資企業和功能性園區開發企業等。
二、支持范圍
本次申報針對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且符合政策規定的相關事項。
三、申報事項
(一)落戶發展獎勵
(二)固定資產投資獎勵
(三)場地補貼
(四)貸款貼息
(五)人才獎勵
(六)總部落戶獎勵
(七)支持自貿區內服務業發展
(八)鼓勵研發
(九)國際化生活配套獎勵
(十)中介機構獎勵
四、申報說明
1、政策全文見附件1
2、所需申報材料清單見附件2
3、企業下載本通知附件3《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2021年度促進外資企業投資發展專項資金申報申請表》,并按照要求完成材料的填寫和提交。
4、本政策申報及審核過程中凡涉及外幣與人民幣匯率換算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匯率為準,匯率表見附件4。
5、按申報獎勵類型相應提供所需材料并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后報送到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投資促進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7號樓5樓5010室),同時提供掃描版發送至3195123648@qq.com,不同申報事項可用隔頁,不同事項的同一材料不用重復提供。
6、申報內容須客觀真實,企業申報資料提交后,將對企業進行現場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對企業申報落戶獎勵的新增注冊資本在高新區實際使用情況進行驗收。如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取消補助或獎勵資格并列入失信企業黑名單。因材料不全、復印件不清晰無法辨識、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無關材料導致無法核定補貼(獎勵)金額而造成的損失,由申報單位自行負責。
7、本次申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6月6日17:00前。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67880111;65563258;67880061
地址:高新大道777號光谷公共服務中心7號樓5010
附件1:附件1:新外資十條全文.pdf
附件2:附件2:申報材料.docx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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