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基礎科學研究的若干意見》和《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中關于提升原始創新能力的戰略部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積極探索建立對原創性基礎研究項目的非常規評審機制,設立原創探索計劃項目(以下簡稱原創項目),以進一步引導和激勵科研人員投身原創性基礎研究工作,加速實現前瞻性基礎研究、引領性原創成果重大突破。
一、資助定位
原創項目資助科研人員提出原創學術思想、開展探索性與風險性強的原創性基礎研究工作,如提出新理論、新方法或揭示新規律等,旨在培育或產出從無到有的引領性原創成果,解決科學難題、引領研究方向或開拓研究領域,為推動我國基礎研究高質量發展提供源頭供給。
原創項目的核心研究內容不能與正在執行或處于評審階段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或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重復。
二、資助模式
(一)項目分類。
原創項目分為專家推薦類和指南引導類兩種類型。
專家推薦類原創項目,自然科學基金委統一發布年度申請指南,提出相關申請要求,不限研究領域或方向。申請人經推薦人推薦可隨時提出項目申請,相關科學部受理并分批組織審查和評審。
指南引導類原創項目,由自然科學基金委各科學部通過征集科學家建議、學術論壇討論或專家論證等形式,形成項目指南并適時發布。項目指南包括研究領域或方向、擬解決的科學問題等。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不需要推薦人推薦,相關科學部受理申請并組織審查和評審。
(二)資助期限和資助強度。
原創項目采用靈活的資助期限和資助強度。
專家推薦類原創項目資助期限一般為1-3年,資助強度一般不超過100萬元/年。申請人可根據研究工作的實際需要,實事求是地選擇資助期限和提出資金需求。
指南引導類原創項目資助期限和資助強度由項目指南確定。
三、申請要求
(一)申請資格。
具有承擔基礎研究項目(課題)或其他基礎研究經歷的科學技術人員均可提出申請。
(二)申請方式。
專家推薦類原創項目,每個項目申請需要2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且在國內或國外學術界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同行專家,或2名自然科學基金委工作人員(包含1名固定編制項目主任和1名科學部負責人)推薦。除自然科學基金委科學部負責人外,每位推薦人每年只可推薦1項原創項目申請。推薦人應針對項目學術思想的原創性、科學性和潛在影響力提出詳細的推薦意見。
指南引導類原創項目申請無需專家推薦。
(三)申請時間。
2021年3月23日以后,專家推薦類原創項目申請人可隨時提出項目預申請。
指南引導類原創項目申請人應根據項目指南時間要求提出項目申請。
(四)限項申請規定。
1. 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原創項目(含預申請)。
2. 原創項目申請時不計入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范圍,獲資助后計入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范圍(資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項目除外)。
3. 應符合《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對申請數量的限制。
四、申請程序
原創項目申請程序包括預申請和正式申請,預申請審查通過的項目申請人方可通過依托單位提交正式申請。
(一)預申請和審查。
預申請主要闡述所提學術思想的原創性、科學性和潛在影響力,字數控制在2000字以內。
1. 請申請人于2021年3月23日以后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撰寫預申請。沒有信息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在信息系統“申請與受理”菜單下,點擊“原創項目預申請”,進入預申請填寫頁面,選擇“專家推薦類”或“指南引導類”;指南引導類原創項目申請人還需要在附注說明欄選擇項目指南相應名稱。申請人按照系統中的有關提示填寫預申請相關內容后直接提交至自然科學基金委。專家推薦類申請項目的預申請提交后,信息系統將向推薦人發送電子郵件,告知推薦人提交推薦意見。申請人可在線查看推薦意見是否已提交,但不能查看推薦意見內容。
2. 自然科學基金委各科學部受理預申請并組織審查。審查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形式反饋至申請人。
(二)正式申請。
1. 通過預申請審查的申請人,應按照“專項項目-原創探索計劃項目正式申請書撰寫提綱”要求填寫正式申請書。正式申請的核心研究內容應與預申請一致。
2. 除特別說明外,每個原創項目的合作研究單位數合計不超過2個。
3. 申請人應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有關規定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認真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4.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
5.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原創項目采用無紙化申請方式, 依托單位只需在線確認并及時提交正式申請項目清單、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材料。項目獲批準后,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與之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保持一致。
五、注意事項
(一)資助項目信息公布。
自然科學基金委將在官方網站公布資助原創項目基本信息,對于專家推薦類原創項目還將公布推薦人姓名。
(二)項目實施保障。
原創項目負責人應將主要精力投入原創項目的研究中;依托單位應加強對原創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服務,減輕項目負責人不必要的負擔,為項目研究提供必要的制度和條件保障。
(三)其他。
原創項目申請與資助不設復審環節。
自然科學基金委將把相關項目負責人項目執行情況、推薦人推薦情況和評審專家的評審情況計入信譽檔案。
(四)各部門咨詢電話。
數學物理科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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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32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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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科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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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32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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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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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329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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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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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32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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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與材料科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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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328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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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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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32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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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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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32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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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科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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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328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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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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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317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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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