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經信廳辦公室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湖北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通知》(鄂經信辦函〔2021〕67號),為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激發企業技術創新活力,提升企業創新能力,推動全市制造業創新和高質量發展,我局將組織申報2021年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注冊地在湖北,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納稅信用和銀行信用良好。
(二)具有完善的創新機制、健全的創新體系、充足的創新投入、顯著的創新效益。積極實施技術改造,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轉化能力,節能環保成效顯著。能夠以創新引領企業在行業競爭中的領先優勢。
(三)已建有企業研發機構。方式上自建或共建均可,類型上可涵蓋《湖北省推進規上企業建立研發機構行動方案》(鄂經信科技〔2020〕3號)中各類研發機構。已承建省級及以上研發平臺(包括制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的企業優先。
(四)擁有發明專利。
(五)重視創新戰略,努力營造創新文化,把技術創新和自主品牌創建作為經營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建立了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具有行業知名的自主品牌。
(六)從業人員300人以上,其中研發人員50人以上,年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資產總額4000萬元以上。近3年企業無虧損。
(七)對照《湖北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評價指標》(詳見附件2),自評分不低于80分。
(八)近3年企業沒有違法行為,未發生重大安全、質量或環境污染事故。
二、申報材料
《湖北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書》(詳見附件3),含企業基本情況表、湖北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自評表等,相關表格電子版可從市經信局網站上下載。
三、工作要求
請各縣(市、區)經信主管部門積極宣傳組織,認真審查把關,擇優推薦上報。各縣(市、區)將推薦文件、《2021年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推薦匯總表》(詳見附件4)、《湖北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書》紙質版一式兩份,于9月7日前報送市經信局外經科;電子版發送郵箱:727186359@qq.com。
聯系人:廖楊 8111678
附件: 1、《省經信廳辦公室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湖北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通知》
2、湖北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評價指標
3、湖北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書
4、2021年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推薦匯總表
十堰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0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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