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堰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辦法》要求,結合前期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立項情況,市科技局將對實施到期的市級引導性科研項目和前資助項目進行結題驗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結題驗收范圍
1.市級引導性科研項目:
2018年至2019年延期到期項目;2020、2021年實施到期項目。
2.市級前資助科研項目:
2019年延期到期項目;2020年實施到期項目。
二、結題驗收程序
1.項目承擔人認真填寫《科技項目誠信承諾書》、《十堰市引導性/前資助項目結題驗收申請表》、《十堰市引導性項目結題報告》;涉前資助項目提供經費管理使用明細及相應佐證材料等。
2.項目承擔單位匯編項目申報書、項目任務書、《十堰市引導性項目結題報告》、《十堰市引導性項目專家驗收意見表》,按要求組織專家圍繞任務書和考核指標評議,形成驗收意見。
3.項目承擔單位按照科技活動行為規范要求,認真審查驗收申請、引導性項目結題報告和引導性項目驗收意見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紙質材料,含word電子版),連同單位在“信用中國”下載的信用報告一份(生成日期需在申請提交前15日內)報送市生產力促進中心項目管理科。
4.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制定前資助項目驗收實施方案,按管理辦法開展驗收工作,相關業務科室負責本領域項目督導和管理,科技發展科根據驗收情況,統籌協調項目監管和驗收結果確認等。
三、專家遴選要求
項目承擔單位所遴選專家需具有良好科研誠信和職業道德、副高及以上職稱或深厚行業背景的知名技術人員,專家組成員3-5名為單數,做好評審專家科研信用承諾和嚴重失信行為記錄管理。
四、提交結題驗收材料時間
上述項目申請結題驗收材料提交截止時間2022年3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相關工作要求
1.強化項目延期管理。需要延長實施期限且符合延期條件的,項目承擔單位應在本批項目驗收時間內提交延期驗收申請,經項目推薦單位和市科技局業務主管科室審核蓋章后,報科技發展科備案。無不可抗力因素,延期不得超過一年。
2.優化項目驗收服務。項目承擔單位已對項目進行科技成果鑒定或取得發明專利,只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不再做結題驗收。
3.堅持審慎包容原則。因發生重大事項或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執行的項目,可申請項目終止,經推薦單位和市科技局業務科室審核后,及時向科技發展科備案。其中,對開展了實質性研發活動并取得一定效益的項目,可按程序申請項目總結。
4.嚴肅違規行為處理。涉及《十堰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辦法(試行)》(十科發〔2021〕4號)第三章第十一條違規行為的項目,將以驗收不通過終結,不得復議,按有關規則和辦法處理。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發展科 楊澤華 0719-8653578
市科技局社會發展科 劉九華 0719-8658935
市生產力促進中心 趙小寧 0719-8673202
附件:1.第五批市級引導性及前資助結題驗收項目一覽表
2.十堰市科技計劃項目負責人誠信承諾書
3.十堰市引導性項目/前資助項目結題驗收申請表
4.十堰市引導性/前資助項目結題報告
5.十堰市引導性專家驗收意見表
6.結題驗收專家信息匯總表
7.項目延期驗收申請表
8.項目終止(總結)申請表
十堰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12月29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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