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工信部《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企業〔2013〕246號)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引導我省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推動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加強“專精特新”企業入庫培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打造“51020”產業集群,聚焦政策惠企、服務助企、環境活企,分層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群體,分類促進企業做精做強做大,加快完善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十四五”期間培育1萬家左右“專精特新”入庫企業,每年重點培育400家左右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梯度培育一批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成長為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單項冠軍企業,支持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成長為上市企業,引領帶動全省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二、培育重點
面向制造業中小企業,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及航空航天、海洋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工業新興優勢產業鏈、工業“四基”創新、“新基建”、生態特色食品等領域的優質中小企業。
三、培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在湖北省境內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2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企業,且屬于各市(州)、州縣(市、區)重點培育的中小企業或其他創新能力強、市場競爭優勢突出的中小企業。
2.堅持專業化發展戰略,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能為大企業、大項目提供關鍵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產品,或直接面向市場并具有競爭優勢的自有品牌產品。
3.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研發投入,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市場營銷、內部管理等方面不斷創新并取得比較顯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廣價值。
4.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公司治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注重綠色發展,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有較好的品牌影響力,具備發展成為相關領域國際知名企業的潛力。
5. 企業近2年無重大安全、質量、環保事故發生,無偷漏稅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入庫培育工作,遵循公開和自愿申報的原則,由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自愿申報入庫。已入圍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可通過“湖北省專精特新企業申報平臺”(簡稱“平臺”)填報信息后直接入庫。
(二)入庫條件。
1.經濟效益。制造業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0.3億元以上,近三年主營業務收入穩步增長。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2.專業化程度。企業專注核心業務,具有較強的專業化生產、服務和協作配套能力,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不少于3年,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的70%以上。企業主導產品享有較高知名度,且細分市場占有率位于國內或省內前例(如有多個主要產品的,產品之間應有直接關聯性)。
3.創新能力。近2年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2%。截至2020年,企業擁有與主要產品相關的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或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2項及以上。
4.數字化應用。企業深度“上云上平臺”,積極推進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運營管理等環節,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運用5G、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優化工藝流程與裝備技術,精益生產、敏捷制造、精細管理水平較好。
5.經營管理。企業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有完善的企業管理制度。企業實施系統化質量和品牌培育戰略并取得良好績效,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擁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質文化遺產、地理標志商標等)。企業產品生產執行國際、國內、行業標準等,或是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
四、培育實施
(一)上網填報。目前,省經信廳已經開發了“申報平臺”,屆時我們將印發《“專精特新”培育企業入庫填報指南》,通過PC端登錄填報。申報企業進行入庫填報(數據更新)后,各市(州)、縣(市、區)經信部門須及時完成審核確認工作。請各市(州)、縣(市、區)組織好填報工作,省經信廳定期將對各市州企業入庫情況進行通報。
(二)信息審核。市(州)、縣(市、區)經信部門按照基本條件、共性指標,結合企業填報信息,通過平臺線上對入庫企業進行初審。請市(州)、縣(市、區)經信部門確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庫平臺管理人員,并將分管領導及管理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于9月24日前反饋省經信廳。
(三)復審入庫。各市(州)通過的企業由省經信廳根據主營業務收入、資產負債率、研發投入、發明專利等量化指標對企業填報信息進行復審,復審通過的納入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庫。
(四)動態管理。入庫企業在入庫第二年開始按要求對企業當年信息進行補充完善,市(州)、縣(市、區)經信部門每年對入庫企業基本情況進行復核,對于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及時調整出培育庫。對發現有虛假申報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撤銷培育資格,且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五、有關要求
(一)建立梯度培育機制。各市(州)、縣(市、區)經信部門要加快建立市州“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工作機制,制定培育工作方案,明確培育目標和培育措施,形成與省級和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有機銜接的梯度培育體系。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情況進行年度通報。
(二)加強組織引導。省級以上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培育和認定原則上優先從入庫企業中遴選推薦。各地工信部門要高度重視、廣泛發動,積極組織好當地企業入庫。要切實加強督促指導和跟蹤服務,指導企業務必認真、準確填報申報材料。對企業申報材料要做到及時審核、嚴格把關,確保各項數據準確可靠。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實國家工信部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相關政策和要求,對創新能力強、成長性好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全周期多角度的支持。各市(州)、縣(市、區)經信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辦法》的規定,建立完善支持 “專精特新”企業發展的財政資金支持制度,通過資金獎勵、項目補助、融資服務、人才培訓等方式,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
(四)強化跟蹤服務。各市(州)、縣(市、區)經信部門要把入庫企業作為重點服務對象,優先為入庫企業提供人才培訓、技術創新、市場開拓、品牌建設、管理提升、融資服務等方面的服務,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問題,積極為企業排憂解難,推動轄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健康持續發展。
(五)加強監測管理。各市(州)、縣(市、區)經信部門要優先將入庫培育企業納入全國中小企業生產經營運行監測平臺,及時掌握入庫培育企業的運行態勢。加強企業入庫審核推薦工作,督促入庫企業每年填報生產經營情況,對“專精特新”入庫企業實行動態管理。
附件:
1.湖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庫
2.市州“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聯絡表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辦公室
2021年9月18日
附件: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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