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經信廳辦公室關于推薦2021年度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通知》要求,現將推薦2021年度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平臺和示范基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推薦工作。各地經信部門對照示范平臺、示范基地申報條件(見附件1),從符合條件的公共服務平臺、示范基地中擇優推薦。市經信局將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向省經信廳推薦參評。
二、積極組織示范創建。各地經信部門通過省級示范平臺和示范基地推薦工作,引導平臺和基地加強對本地區中小微企業服務力度,提升服務能力水平,創新服務方法;聚集社會資源服務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鼓勵支持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政策咨詢、數字賦能、人才培訓、投融資等公益性服務。
三、有關要求。請各地經信部門于2021年8月30日前將以下紙質資料報送至市經信局企業科。
(一)不膠裝成冊內容(一式2份)
1.本地經信部門示范平臺和示范基地推薦文件;
2.企業信用承諾書(附件5);
3.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請報告(附件3、加蓋公章不裝訂);
4.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請報告(附件4、加蓋公章不裝訂);
5.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匯總表(附件6、不裝訂,word版發郵箱)
(二)膠裝成冊資料(一式2份)
被推薦為示范平臺、示范基地的單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相關要求見附件2)。
報送以上紙質資料的同時,將全部材料的電子文檔(含全部材料的PDF文檔)發送至郵箱xyjwqyk@163.com。
聯系人:曾旭光;聯系電話:0710-3220037
地 址:襄陽市樊城區春園西路4號襄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襄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辦公室
2020年8月16日
附件: 附件1: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條件.docx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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