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工業強區戰略,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推動開發區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我局起草了《武漢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關于促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根據有關規定,現征求社會公眾對《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的意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見時間
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22日
二、修改意見反饋
請將修改意見以信函或電子郵件形式反饋東西湖區科經局,請注明提出修改意見者工作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紫珺 聯系電話:027-83296110
郵箱:565414451@qq.com 聯系電話:027-83081051
地址:東西湖區臨空港大廈1315室附件:《武漢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關于促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
東西湖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2021年8月9日
附件:武漢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關于促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實施工業強區戰略,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推動開發區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意見》(國發〔2019〕11號)、《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20〕13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全市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意見》(武政規〔2020〕1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第一條支持工業企業持續發展擴大規模。
對年產值過5000萬元且稅收呈正增長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按照其年產值增幅分別給予獎勵:年產值過300億元且增幅達到10%、20%及以上的,分別給予150萬元、300萬元獎勵;年產值過100億元且增幅達到10%、20%及以上的,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獎勵;年產值過50億元且增幅達到10%、15%、20%及以上的,分別給予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獎勵;年產值過10億元且增幅達到10%、15%、20%及以上的,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獎勵;
年產值過2億元且增幅達到15%、20%、30%及以上的,分別給予5萬元、8萬元、10萬元獎勵;年產值過5000萬元且增幅達到30%以上的,給予5萬元獎勵。
第二條支持工業企業稅收增長。
以企業年度財政貢獻100萬元為起點,根據企業年度財政貢獻分檔次給予獎勵:年度財政貢獻1億元(含)以上的企業,按照當年新增區級財政貢獻收入的40%給予獎勵;年度財政貢獻5000萬(含)—1億元的企業,按照當年新增區級財政貢獻收入的35%給予獎勵;年度財政貢獻1000萬(含)—5000萬的企業,按照當年新增區級財政貢獻收入的30%給予獎勵;年度財政貢獻500萬(含)—1000萬的企業,按照當年新增區級財政貢獻收入的25%給予獎勵;年度財政貢獻100萬(含)—500萬的企業,按照當年新增區級財政貢獻收入的20%給予獎勵。
第三條支持企業“小進規”。
對當年首次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的工業企業,在享受市級獎勵資金基礎上,區級給予每家同等配套獎勵。鼓勵區內市場主體在合法合規條件下充分利用閑置廠房和土地引進培育規上工業企業,每引進或培育一家規上企業給予市場主體10萬元獎勵。
第四條積極培育高成長型企業。
對符合我區“瞪羚企業”認定培育辦法的高成長型企業,首次被認定為瞪羚企業的,給予10萬元獎勵;連續兩年被認定為瞪羚企業的,給予20萬元獎勵;連續三年被認定為瞪羚企業的,給予30萬元獎勵。對新晉為獨角獸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00萬元獎勵。
第五條鼓勵企業加強技術改造。
對符合國家及省、市產業政策,建設期內(最長不超過兩年)固定資產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其中生產性設備購置投資在200萬元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區級按照設備投資額支出的8%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補貼總額原則上不超過160萬元。對符合市級工業技術改造補貼條件的項目,設備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區級按照市級補貼額的50%給予配套,單個項目配套額度原則上不超過400萬元。對符合市級工業智能化改造補貼條件的項目,設備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智能化改造項目,區級財政按照市級補貼額的50%給予配套,單個項目配套額度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
第六條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支持中小企業向“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在省市獎勵的基礎上,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配套獎勵。
第七條支持企業并購重組。
支持本區行業優勢工業企業和上市掛牌公司開展兼并重組,對在本區實施兼并重組或本區企業到區外開展并購后新增產值、稅收反映在本區,對實施并購重組交易金額3000萬元及以上的,按交易金額的3%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政策有效期內累計最高獎勵300萬元。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下的多個企業開展并購重組的,政策有效期內對上述多個企業的獎勵金額合計最高300萬元。
第八條鼓勵企業對外展銷。
鼓勵企業積極參加國家、省、市級政府部門主辦或組織的各類展會。按照每個標準展位3000元予以補貼,由工信部門組織參加的展會按照每個標準展位5000元予以補貼;對企業參加國外展覽會的,參展企業每次展會予以20000 元參展補貼。
第九條支持企業聯動發展。
鼓勵區內企業互相采購,對規模以上區內制造業企業購買無資產關聯關系的區內制造業企業生產的產品和服務,當年采購額達到500萬元以上且營業收入或者稅收同比正增長的,給予買方企業當年購買總額的2%補貼,每家企業全年補貼最高給予200萬元獎勵。
第十條支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對新創辦通過認定且設備投資額達100萬元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按投資額20%的標準給予補助,最高限補30萬元。對當年為50家以上本區中小企業提供服務且年主營業務收入達100萬元,經業務主管部門認定且考核合格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按主營業務收入20%的標準給予獎勵,最高獎勵30萬元。
第十一條為工業企業提供應急融資。
設立1億元區級融資應急資金,幫助中小微工業企業化解因貸款到期而可能產生的資金鏈斷裂風險,根據企業續貸需求,為符合續貸條件還貸出現暫時困難的中小微型工業企業提供“過橋”資金。本文件適用于工商注冊、納稅登記、統計核算關系均在本區的企業,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納稅,誠信經營,未發生嚴重安全生產事故,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有效期3年,由區科經局、區財政局負責執行和解釋。本政策與我區已出臺招商引資或“一事一議”等相關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