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高新技術企業是衡量地區科技創新能力的重要指標,是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促進國家高新區高質量發展的重要生力軍。2020年,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相繼出臺《國務院關于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0〕7號)、《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20〕13號)、《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全市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意見》(武政規〔2020〕15號)等文件,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進一步優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的措施》(鄂政辦函〔2020〕33號)。為了持續擴大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東湖高新區起草了《實施意見》,涵蓋了高新區“十四五”時期高企培育計劃、政策措施、服務機制等內容。
二、政策解讀
(一)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對首次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或經認定的科技“小巨人”,給予每家2萬元獎勵,支持其建立研發機構,引進高端創新人才,開展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業態創新,推動其加快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支持企業加強知識產權創造,對企業獲得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分別按照5000元/件、1000元/件、500元/件和2000元/件的標準予以資助,對首次獲得專利授權企業的第一件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給予兩倍資助。
政策解讀:本條旨在把創新能力強、成長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納入高新技術企業后備庫并加以培育,促進其依靠技術創新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省科技廳今年新建了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后備庫并對入庫企業給予一定支持,我們擬將省高企后備庫和武漢市科技“小巨人”企業作為高企后備力量,對高新區首次進入省高企后備庫的企業獎勵2萬元,并將首次認定的科技“小巨人”企業獎勵標準由每戶1萬元提高到2萬元。對企業知識產權創造資助由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兌現。
(二)鼓勵科技型企業積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在市級財政獎勵20萬元基礎上,高新區對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規模以下企業分三年每年分別按10萬元、5萬元、5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對有效期滿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區各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
政策解讀:本條旨在配套落實武漢市有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政策(《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全市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意見》(武政規〔2020〕15號))。我們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資金撥付方式做了一定探索,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規模以下企業,獎勵資金分三年每年分別按10萬元、5萬元、5萬元撥付;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撥付20萬元,對有效期滿重新認定的高企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2020年新認定的高企中近一年銷售收入低于100萬元的企業占比超過25%,分年度撥付可以支持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提升技術創新能力,促進新認定高企三年有效期滿后參加重新認定
(三)支持高新技術企業成長發展。在給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的基礎上,對高新技術企業首次實現“小進規”的給予5萬元獎勵,新晉為光谷瞪羚的給予10萬元獎勵,首次認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給予50萬元獎勵,新晉為獨角獸的給予500萬元獎勵。
政策解讀:本條旨在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通過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引進高端創新人才、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等,提高發展速度和發展質量,壯大成為規模以上企業、光谷瞪羚、專精特新“小巨人”、獨角獸等。服務業“小進規”獎勵由發改局兌現;工業“小進規”、專精特新“小巨人”獎勵由企服局兌現。
(四)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轉移轉化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按實際成交額對承接企業給予8%獎勵,每年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年技術合同認定金額達到100萬元、1000萬元、1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1萬元、3萬元、5萬元獎勵。
政策解讀:本條旨在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加強與高校院所合作,對接技術創新資源,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獎勵政策依據《關于推動創新創業創造高質量發展建設有全球影響力創新創業中心十條措施》(武新管〔2019〕18號)。
(五)鼓勵武漢市以外的高新技術企業在高新區落地發展。對認定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高新區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50萬元基礎上,高新區對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規模以下企業分三年每年分別按20萬元、20萬元、10萬元給予獎勵。
政策解讀:本條旨在配套落實武漢市引進外地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全市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意見》(武政規〔2020〕15號),市級財政對外地整體搬遷的高企每戶補貼50萬元,各區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六)支持雙創孵化載體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支持孵化器、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提升專業化服務能力,孵化培育一大批創新能力強、成長性好的高新技術企業源頭企業。高新區把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數量作為雙創孵化載體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對雙創孵化載體內入駐企業被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每認定1家給予載體5000元獎勵。
政策解讀:本條旨在支持已組建、認定(備案)的孵化器、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等雙創載體孵化一大批技術含量高、創新能力強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通過提供專業化服務,對接各種創新創業資源,幫助其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
(七)規范高新技術企業中介機構服務行為。引導中介機構提高服務質量,規范其服務行為。中介機構應合理界定研發費用歸集范圍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并客觀公正地進行專項審計、鑒證及組織編寫申報材料,且對所承擔工作負有誠信及合規義務。高新區每年對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知識產權服務、專項審計、材料組織編寫等中介機構開展評比并通報表彰。對輔導通過20家以上(含)高新技術企業的服務機構,根據認定通過率、服務企業質量等遴選不超過20家,給予每家5萬元獎勵。
政策解讀:目前,高新區從事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服務的中介機構超過100家,我們擬制定獎勵措施引導其提升服務能力,提高企業申報質量和通過率。
(八)健全高新技術企業服務機制。建立科創局、財政局、稅務局、發改局(統計局)、企服局、政務和大數據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及各園區等部門參與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服務中的重要事項。實現政策兌現常年受理,分期分批兌現獎勵資金,提高政策兌現效率。
政策解讀:本條旨在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措施的通知》(鄂政辦函〔2020〕33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是一項系統性工作,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申報、認定服務及相關政策落實中的重要事項,指導做好相關工作。常年受理企業政策兌現,改變過去“一年一次”的兌現工作模式,便利企業享受優惠政策。
(九)實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常態化。全年受理企業申報材料,推行全流程網上辦理。推進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評審和上報備案線上服務,實現電子材料申報、審核和上報。各相關部門做好企業法人、稅收征管、安全生產、質量、環保、信用信息等認定工作所需數據信息共享,依托政務服務網,做到一窗受理、部門聯辦。
政策解讀:往年按照省認定辦統一要求,我們分兩批次集中受理高企申報材料。為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措施的通知》(鄂政辦函〔2020〕33號)精神,在抓好高新技術企業源頭培育和引進的基礎上,優化認定服務工作,做到認定申報常態化,全年申報、集中受理、定期評審;認定服務便利化,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理;認定工作一體化,對接大數據平臺,一窗受理、部門聯辦。
(十)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績效考核。將高新技術企業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各園區年終考核評比的重要指標,各園區要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動員企業積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并提供相關服務。
政策解讀:各園區應加強對轄區各產業園和雙創孵化載體的指導,提供一流營商環境,幫助引進高端創業人才,對接各種創新資源,促進一大批科技型企業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支持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持續提升創新能力,推動一批高新技術企業規模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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