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市相關文件精神及《江夏區關于加強科技創新引
領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現就組織開展江夏區2021年江夏區農業科技創新補貼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江夏區農業科技創新項目主要分為:區級農業科技項目類;省、市級星創天地、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科技創新示范基地配套獎勵項目類;區級星創天地認定獎勵項目;區級科技特派員工作站認定獎勵項目類;
二、申報要求
申報主體是對江夏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做出貢獻的企業和機構,其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統計核算原則上應在江夏區,必須獨立運行2年以上(以申報時間往前推),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經濟效益及發展前景良好。項目申報單位當年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被司法部門立案查處的、安全生產發生死亡事故,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同一企業在同一年度申報2021年江夏區鄉村振興科技創新補貼項目時只能申報一項。
三、農業科技創新項目支持類別與對象
(一)區級農業科技項目
1、對已建成的農業科技項目及已引進成果并成功轉化的農業項目進行支持。支持對象:農業科技型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站、農業龍頭企業及農業合作社等。完成的項目有較強的引導和示范作用,能帶動周邊區域性農業經濟發展。合理利用資源,無環境污染,保持生態平衡,具有顯著的社會效益。
2、產業規模:種植業,大田作物300畝以上;設施蔬菜、標準化果茶200畝以上;食用菌集約高效栽培6000平米以上;特種種植100畝以上。養殖業:年出欄生豬1萬頭或牛羊1000頭、家禽10萬以上;基圍蝦10000平米以上(特種水產);水產品300畝以上。
3、優先支持:科研院所在本地的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生態種養殖業及農產品加工項目、農業新品種和新技術的推廣與示范項目;有科技特派員的農業科技企業及合作社及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參與精準科技產業扶貧工作的農業科技企業和合作社;區農技部門提供技術服務和推廣的項目等。
4、不支持的對象:上年度已承擔過區級農業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和合作社。
5、補貼標準:按當年度區科技創新專項補貼資金安排額度,結合實際申報企業進行補貼,補貼金額按現場核查與專家評審結果綜合得分來核定,單個企業補貼金額不超過30萬元(含)。
6、相關證明材料提供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①農業高新企業、特派員工作站、農業科技型企業、農業科技專家大院、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及農業合作社相關證書證明材料;
②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和上個月的財務報表;
③與涉農大專院校、科研單位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權威部門出具的產品測試、檢測報告;
④項目資金投入證明材料(包括租賃合同及支付憑證);成果轉化帶來的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等證明;
⑤其他證明材料:科技特派員證明,農業信息化建設證明,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工藝,新設施,新模式等證明,農業科技示范和培訓證明,農業科技成果證明,農業產學研合作證明材料,精準科技產業扶貧證明材料,與區級農技推廣部門的技術服務協議等;
⑥項目承諾書。
(二)省、市級配套獎勵項目
1、對新認定的省、市級星創天地、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及科技創新示范基地進行支持;
2、相關證明材料提供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①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年度財務報表;
②2020年省、市級星創天地、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科技創新示范基地相關文件或證書;
③上級部門撥付經費到賬的收款憑證(收據、銀行流水等)。
④項目承諾書。
(三)區級星創天地認定項目
1、需具備“互聯網+”網絡電商平臺(線上平臺)及創新創業服務平臺(線下平臺)。具有建筑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固定辦公場所(自有或租賃,其中租賃期不少于3年),創業工位不少于10個,公共辦公與服務場地面積之和不低于總面積的75%,同時,建有創新創業示范場地、種植養殖試驗示范基地、創業培訓基地等,能免費或低成本供創業者使用。
2、具有3人以上的創業導師隊伍和3人以上的創業服務團隊,能為創業者提供創業輔導與培訓,加強科學普及,解決涉及技術、金融、管理、法律、財務、市場營銷、知識產權等方面實際問題。
3、具有一定數量的創業團隊和創業企業,年協議入駐的創業團隊和創業企業不少于3家(連續入駐時間不超過5年),且成功孵化企業不少于1家。
4、定期開展創業教育培訓及創業活動。創業教育培訓包括網絡培訓、授課培訓、田間培訓、一線培訓,示范現場會、專題培訓會等;創業活動包括創新創業沙龍、創業大講堂、創業訓練營等。
5、已獲國家級、省級、市級認定的星創天地,不再重復申報。
6、相關證明材料提供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①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年度財務報表;專職管理團隊情況(含負責人簡歷);
②實體場地建設情況(含可自主支配的試驗示范生產基地情況);網上平臺建設情況;管理制度建設情況(包括企業入駐制度、培訓輔導制度、融資投資制度、目標考核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
③已具備的服務資源(含技術依托、中介機構等);已形成的創業導師團隊(含主要導師或科技特派員個人簡介);新創企業入駐情況;創業活動舉辦和服務開展情況;孵化培育的代表性企業情況。
④項目承諾書。
(四)區級科技特派員工作站認定
1、企業經營或運行狀況良好,依托單位為農業企業和農村專業合作社的,其資產總額不低于1000萬元,大專以上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少于10%;依托單位為農技推廣機構或其他社會組織的,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職人員不少于5人。
2、有較強的成果轉化、技術支撐和市場競爭力,有一定的產業化經營基礎,在產學研、加工銷售等環節有一定的帶動力,對區域農業及農村經濟的發展有較強的引導與示范作用。
3、與涉農大專院校、科研單位有較好產學研合作工作基礎,并能為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的組建提供100平米以上的辦公場地、必要的科研條件及其相關的配套設施。
4、有不少于2名科技特派員進站工作,為行業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基地、專業合作組織和農民提供創新創業服務。科技特派員工作站與依托單位責任明晰,規章制度完善,工作目標明確,服務流程規范。
5、已獲國家級、省級、市級認定的星創天地,不再重復申報。
6、相關證明材料提供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上年度財務報表。
②申報(依托)單位情況;科技特派員入駐協議;
③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科技成果推廣、示范的案例(提供圖片及文字說明);
④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科研條件(辦公場地及配套設施);
⑤項目承諾書。
四、項目申報截止時間及注意事項
(一)公開組織申報。本通知在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jiangxia.gov.cn/)公開,申報企業在武漢市江夏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jxsme.net.cn/)進行網上申報。開發區、各街道辦事處按通知要求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企業參與申報。
(二)集中上報方式和時間。網上申報自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武漢市江夏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申報,紙質資料二份經開發區、街道辦事處簽字蓋章后于5月20日上報區科經局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科(區政府辦公大樓288室),企業未在網上申報和逾期的一律不受理。
(三)組織項目初審。開發區、各街道辦事處、區科經局、區財政局認真審核項目資料是否真實、完整、有效,并對提供的復印件查看原件,對不符合申報要求的項目不予受理。
(四)第三方機構評審和審核。組織會計事務所、專家進行審核、評審及現場查看。
(五)網上公示。對通過審核和評審的項目經科經局專題會議研究通過后掛網公示。
(六)審批。最后綜合審核確定后,上報區人民政府審批。
申報單位填寫申報單位承諾函,所提供的資料如存在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三年內不予資助。對虛報騙取補助資金等違紀違法行為,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27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依法追究有關企業及其相關人員責任。
聯系人:季東升 電話:81568157 15527756225
2021年4月1日
附件:
3、 省、市級配套獎勵項目獎補資金申報表.docx.docx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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